文档介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规范人的行为、控制物的状态,提高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掌握安全生产常识,达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目的,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结合工程项目制定本制度。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版本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国家电网工[2003]168号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职责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家电网安监[2005]513号
-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火力发电厂
西电三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合订本)
3 职责
项目部副经理
负责领导安全施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项目部总工程师
负责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
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
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第一级安全教育。
负责对调换工种人员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考试。
负责对因违章及事故责任而下岗的职工,进行重新竞争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
负责在项目部、专业公司范围内的安全施工教育培训职责,执行公司相应部门的职责。
专业工地主任、副主任
负责对本工地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
负责审签班组安全日活动记录。
专业工地专责工程师
负责组织并主持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组织并实施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工地专职安全员
负责新进厂工人的二级安全教育并考试。
负责对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型机具、新设备”、工人调换工种等,新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与考试。
负责审阅班组安全日活动记录。
班(组)长
负责新进厂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
负责“安全日活动和班前安全讲话”的组织与实施。
负责对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型机具、新设备”、工人调换工种进行新岗位的安全技术教育与考试。
4 项目部新任命的各级领导,应经有关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岗位安全职责的培训、教育,并由上一级安监部门安排或组织考试。
5 每年年初和新工程开工前,应组织参加施工活动的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的学习、考试。
6 三级安全教育程序和内容
教育程序
对于新进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代训工、实习人员及参加劳动的学生等)必须进行时间不少于四十学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公司、工地、班组),并填写“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
”,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
教育内容
由项目部安监部门负责教育。具体内容如下:
国家、地方、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法规、制度、标准;
本单位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
本单位安全施工情况、施工特点、主要危险部位;
工程项目安全状况,安全防护知识;
本单位伤亡事故典型案例等。
工地级安全教育内容
由工地专职安全员负责教育。具体内容如下:
本工地施工特点、性质和安全施工概况;
主要工种及作业中的专业安全要求;
本工地施工区域内主要危险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和环境卫生、文明施工要求。
班(组)级安全教育内容
由班(组)长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教育。具体内容如下:
本班(组)安全施工概况、工作性质及施工范围;
本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防护装备的作用和使用方法;
本班(组)施工环境、危险源的控制措施,文明施工要求。
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和保管方法。
第三级安全教育后由工地组织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工地应将“三级安全教育表”及考试试卷、成绩报项目部安监科备案。
7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
对从事电气、起重、起重机械操作、司炉、焊接、登高架设、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射线、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政府职能部门有关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及持证上岗的有关规定进行有计划的培训,经技术监督局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公司各单位成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的专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复审等项工作的组织与联系。
特种作业人员每二年应重新进行培训,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复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原岗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