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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0023-2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支队_电子监控一期标清设备升级改_造采购项目_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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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0023-2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支队_电子监控一期标清设备升级改_造采购项目_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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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0023-2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支队_电子监控一期标清设备升级改_造采购项目_招标文件.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货物类

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支队电子监控一期标清设备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计划编号:2012NCZ0069
采购编号: NZC/A120023-2
编制:
校对:
审核:
批准:
2013年3月6日
目录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二、投标人须知 4
(一)总则 4
(二) 招标文件 6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6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9
(五)开标与评标 9
(六)授予合同 13
(七)服务费收费标准 14
(八)质疑与投诉 15
三、合同主要条款 15
四、技术要求 21
五、投标文件格式 21
(一)投标函 59
(二)开标一览表(唱标用) 60
(三)供货及投标价格表 61
(四)技术响应表 62
(五)售后服务承诺 62
(六)资格证明文件 63
(七)附投标产品技术样本 65
六、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66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支队电子监控一期标清设备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招标内容:电子监控一期标清设备升级改造
2
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联系人:包海林电话:0951-6153751 **********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9楼(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汽车大世界对面) 邮编:750001
招标文件:采购一处联系人:张浩华杨静
电话:0951-6891030 传真:0951-6891030
Email:nx5033931@
开标评标:采购二处联系人:马振军魏先锋
电话:0951-6891033 传真:0951-6891033
Email: nx5053445@
中标通知:采购三处联系人:马云燕
电话:0951-6891036 传真:0951-6891036
Email: fdd2002@ 
3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宁夏政府采购中心(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汽车大世界对面9楼)
4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总金额的1%
缴纳时间:2012年3月27日8时30分前
5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60 天
6
答疑时间、地点:(不安排现场答疑,有疑问者请于开标截止日前5日一次性提出相关疑问,如有质疑请发传真至0951-6891031)
7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汽车大世界对面5楼)
时间:2012年3月27日8时00分至2012年3月27日8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3月27日8时30分
8
开标时间:2012年3月27日8时30分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汽车大世界对面5楼)
9
交货时间:详见技术要求交货地点:需方指定
10
正本份数: 一份副本份数:六份
11
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七)服务费收费标准”
12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
户名:宁夏区招标管理服务局
开户行:建行文化西街支行
账号:64001120900050005417
13
备注:正式报名投标商请在开标当天携带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当日我中心采购二处工作人员将办理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退款事宜,过期不候,敬请注意,谢谢合作!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投标人”是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参加宁夏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原件);
(副本复印件);
(国税和地税)(副本复印件);
(复印件);
(以近期连续三个月缴费凭证为准)(复印件);
(复印件);
,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以报价最低的有效投标人为该品牌型号唯一代表人;
(含二级)资质,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以上(含二级)的企业(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