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煤矿机电管理工作综合考核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提升我矿机电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各单位机电专业不断完善管理制度、精细现场管理、提升系统装备水平、培育高素质职工队伍、增强专业管控能力,促进机电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为公司及矿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专业支撑,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矿属井下及地面各生产辅助单位。
二、组织领导
第三条矿成立由机电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总工程师任副组长,机电科科长、副科长及科技术主管为成员的矿机电管理工作综合考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考评办公室,考评办公室设在机电科,具体负责公司机电管理工作规划、组织协调、标准制定、考核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机电科科长任考评办公室主任。
第四条矿各单位机电分管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机电管理综合考评工作。
三、考核条件和原则
第五条基本条件:发生机电专业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1起二级及以上机电非人身事故,或2起及以上机电非人身事故单位,该年度考核期内,取消单位机电管理先进集体的评选资格,取消相关责任人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
第六条考核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依据考核评价标准,对各单位机电管理工作进行客观、公正考核评价。
(二)及时反馈、持续改进原则。发挥考核促进作用,改进不足,循序渐进推动机电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三)分层管理、分级考核原则。各分管业务科室对所属单位逐级考核。
(四)严格考核、奖罚分明原则。对机电管理各项业务实行量化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罚。
四、考核方式
第七条考核评级办法
矿对所属单位的机电管理工作实行月度考核奖惩、年终综合评比兑现的方式。
第八条考核评比分类范围
按各单位工作性质,将井下及其它各单位划分为2个类别,具体分类范围如下:
(一)井下生产单位:综采工区、生产准备一区、掘进一区、掘进二区、巷修工区、综掘一区、综掘二区、综机安装工区、综机车间、皮带工区、运转工区、供电工区、机电安装工区、生产准备二区、运搬工区、通防工区。
(二)其它单位:选煤厂、监控队、通计中心、水电暖工区、机厂、非煤管理中心(机加工厂、回收队、木厂、支护厂)、环保中心、生活科。
第九条考核依据及内容:
(一)考核依据。依据本办法和公司及矿机电相关制度及行业相关标准、规定,逐项考核,现场检查、查阅有关技术资料、图纸、记录,询问有关人员进行查证。
(二)考核内容。主要从机电基础管理(15分)、机电专项管理(35分)、机电安全管理(20分)、重点管控工作(20分)、基层基础建设(10分)等进行综合考核。
(三)突出动态检查考核。在集团公司、煤业公司的检查中被挂红、黄牌处罚的单位,在当月的总分考核中分别按每张牌扣减10分、5分;在矿检查中被挂红、黄牌处罚的单位,在当月的总分考核中分别按每张牌扣减6分、3分。
(四)强化机电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的考核。发现一项未排查出或逾期未完成治理的A、B级安全事故隐患,分别在当月考核中扣减2分、1分。
(五)扣分原则:每一小项中的扣分数是指最高扣分值,直至该标准所列项分数扣完为止,所有小项累计为本大项分数。
(六)加分原则:年度考核时在各类期刊上发表机电专业论文的每篇加1分;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每项加1分,实用新型专利的每项加2分,发明专利每项加5分;技术比武获得矿级前三名的每人次加1分,获得公司级前三名的每人次加2分,获得公司以上级前三名的每人次加3分;科技成果获得矿级奖励的根据奖励等级每项加1
-3分,获得公司级奖励的根据奖励等级每项加2-4分,获得公司以上级奖励的根据奖励等级每项加3-5分。
第十条等级评定
(一)机电管理工作综合考核分四个等级,采用百分制。
优秀: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
良好:考核得分90~95分;
一般:考核得分80~90分;
较差:考核得分80分以下。
(二)根据月度考核结果,年终进行汇总排名,排名结果作为年度评选先进的依据。年终综合考评95分以上的单位,入选矿先进单位评选资格范围,最终结果由矿综合考评领导小组确定;先进个人按照矿分配指标由各单位进行评选。
(三)不符合第五条规定的必备条件之一时,当月取消考评资格。
五、奖惩
第十一条考核奖惩
(一)井下生产单位:月度机电管理工作综合考核得分与安全质量标准化精细化月度机电专业得分各占50%,总得分作为《安全质量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实施意见》奖惩考核依据。
(二)其它单位:月度机电管理工作综合考核得分达到90分以上的,方可按100%支付工资,月度机电管理工作综合考核得分达不到90分的,%。
(三)根据月度综合考核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评比,对评选出的机电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奖励。对负责具体实施检查考核的业务科室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