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本章提要
本章围绕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基本内容,按照政策依据、筹划思路与案例分析的基本体例,从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细节入手,介绍了该税种的基本筹划方法,并对各种方法进行简要评述。
本节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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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要点解读
二、企业所得税筹划的政策要点
三、企业所得税的各种具体筹划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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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要点解读
(一)纳税人
居民企业
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
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
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
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
所得的企业。
就其境内外全部所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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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要点解读
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未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
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
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
税
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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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要点解读
(二)税率
基本税率为25%
优惠税率20%,适用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优惠税率15%,适用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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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要点解读
(三)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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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要点解读
扣除项目
工资薪金支出的税前扣除:凡是符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常规而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都可以在税前据实扣除。
职工福利费和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14%、2%的扣除比例扣除;限额以内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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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要点解读
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公益性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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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要点解读
(四)税收优惠
新税法及实施条例对税收优惠政策有了较大修改。政策体系上将以区域优惠为主转变为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优惠方式上将以直接税额式减免转变为直接税额式减免和间接税基式减免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