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采取措施及处理流程
一、现场不按措施施工或措施与现场不符
采取措施:
1、施工单位建立作业规程、措施现场确认记录台账。跟班队长是现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作业规程及措施在现场的执行情况;班长是作业规程、措施在现场执行的责任人,负责带领本班人员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措施规定施工。
2、所有措施编制前,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本单位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讨论制定施工方案,然后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业务科室(采、掘、开、修由技术科负责,机电运输由机电科负责,一通三防由防突科负责,地测防治水由地测科负责)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和技术主管到施工现场确定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可行,并提出具体修改完善意见,最后由施工单位技术主管负责编制,相关科室参与现场方案制定人员进行会审、签字,经相关领导审查签字后执行。
流程:
1、各施工现场必须放置作业规程、措施现场落实确认记录台账,由跟班队长负责填写并进行交接班:跟班队长交班时确认签字→接班队长现场确认后签字并汇报区队值班→接班队长安排整改现场与作业规程、措施不符的问题→进入正规循环施工→班中确认并汇报区队值班→交班确认并汇报。
施工单位制定现场施工方案→分管领导组织业务科室、施工单位现场讨论完善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技术主管编制作业规程、措施→相关业务科室组织会审签字→相关领导审查签字→施工单位组织贯彻学习、签字→根据作业规程、措施规定进行施工。
责任追究:
1、现场不按措施施工:
(1)现场无确认记录台账的,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罚款500元;
(2)未填写或填写与实际不符的,对责任人罚500元;
(3)检查中发现不按措施施工的,对当班班长和跟班队长各罚款200-1000元,对主要负责人罚款500元,并扣罚当月双基2分;
(4)值班队长对汇报存在的问题未及时记录,罚值班队长200元。
2、措施与现场不符:
(1)施工单位未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讨论制定方案的,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
(2)分管领导未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参加讨论完善施工方案,对分管领导罚款1000元,相关业务科室未参加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3)施工单位技术主管未按照现场讨论方案编制措施的,对责任单位技术主管罚款500元,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
二、开关停电后手把不打至零位现象
采取措施:
1、加强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培训,使员工了解开关手把不打至零位导致他人误操作造成事故的严重后果;岗位工签订规范操作承诺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2、岗位工需要停止设备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停电,将开关手把打至零位,同时向区队值班领导汇报。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机电科人员每周对各巷道内机电设备使用情况检查不少于两次,凡发现岗位工离岗后开关手把未打至零位,对岗位工按违章处理。
流程:
1、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培训→员工了解开关手把不打至零位的危害→员工签订规范操作承诺书。
2、岗位工准备离岗→停电→开关手把打至零位→向区队值班领导汇报(开关手把已打至零位)→岗位工离岗。
3、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员工离岗后开关未停电或手把未打至零位→追究岗位工责任。
责任追究:
1、未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培训的,对单位负责人及分管培训的副职各罚款500元。
2、未组织员工签订规范操作承诺书的,对单位负责人及分管培训的副职各罚款500元。
3、被检查出岗位工离岗后开关手把未打至零位的,责任人按违章处理,罚款200元。并对机电队长罚款500元,对队长罚款500元。
4、岗位工未向值班领导汇报的罚款100元。
三、绞车钢丝绳检查、皮带机巡回检查、保护试验记录有造假现象
采取措施:
1、制定绞车钢丝绳检查、皮带机巡回检查、保护试验现场落实确认制度,各单位要把确认制度作为现场管理的重点。跟班队长是现场落实确认制度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现场落实确认制度在现场的执行情况;岗位工及维护工是现场落实确认制度在现场执行的责任人,负责严格按照确认制度规定操作,检查、试验结束后向跟班队长汇报,跟班队长签字确认。
2、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机电科人员每周对各种记录的真实性检查不少于两次,发现有造假行为的,对岗位工按违章处理。
流程:
1、钢丝绳检查→填写检查记录→向跟班队长汇报→跟班队长签字确认。
2、皮带机巡回检查→填写检查记录→向跟班队长汇报→跟班队长签字确认。
3、保护试验→填写试验记录→向跟班队长汇报→跟班队长签字确认。
4、发现造假行为→追究跟班队长及岗位工责任。
责任追究:
1、未按规定进行绞车钢丝绳检查对责任人罚款200元,跟班队长罚款100元。
2、未按规定进行皮带机巡回检查对责任人罚款200元,跟班队长罚款100元。
3、未按规定进行保护试验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跟班队长罚款500元。
四、皮带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