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陕西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绩效考评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基本口粮田项目)管理,规范工程建设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西部〔2010〕138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退耕还林财政资金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0]547号)和有关政策法规,特制定基本口粮田项目绩效考评办法。
第二条项目绩效考评目的是通过科学的量化综合评价,对基本口粮田项目组织领导、前期工作、工程实施、资金管理、建设管理、档案整理等全过程进行监管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后续资金安排相挂钩,形成激励机制,促进项目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第三条项目绩效考评范围是纳入年度安排实施的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所有县(市、区)。项目建设内容有新建基本口粮田、改造提高基本口粮田、田间配套工程、土壤改良培肥地力。
第四条年度基本口粮田项目工程建设周期为一年,即年度实施方案批复之日一年内完工,项目县和建设单位随即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和自查。逐级申报进行市级、省级绩效考评,省级绩效考评后年四月底前全面结束。
第二章绩效考评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依据
第五条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 坚持统一标准,客观公正。按照年度基本口粮田项目建设管理要求进行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衡量考评。
(二) 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因地制宜兼顾全面,重点考评资金使用监管、投入和工程建设任务完成、质量效益。
(三) 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并重。在强化项目建设考评的同时,对促进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前期工作、制度建设、资金监管、宣传动员、档案管理等进行全面考评。
第六条绩效考评的依据:
(一)省发改委、财政厅、水利厅下达的年度任务和投资计划文件;
(二)经批准的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和有关工程初步设计;
(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的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等;
(四)项目县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资金拨付文件等反映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等有关统计数据。
(五)相关的水利行业建设规范和质量标准要求。
(六)经批准工程设计变更文件。
(七)技术标准依据国家和省上颁布基本口粮田建设的技术规范,国家和省颁布水利水保行业技术标准。
(八)经批准的项目建设规划和基本口粮田项目有关法律、法规。
第三章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和评分标准
第七条绩效考核分市级和县级两层次进行,重点考核县级。考评实行百分制,计分采用量化指标,市级考评和县级考评满分均为100分。市级考评分数由市本级得分和抽查项目县平均分数的70%相加。考评评定分为四个等级: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76—89分为良好;60—7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一) 市级考核的主要内容和评分标准(满分30分)
1、项目组织领导(满分10分)。主要考核市级发改、水利部门对基本口粮田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程建设、年度项目申报、市级年度项目验收的组织领导情况。其中:①组织机构建立和运行情况3分,②组织管理5分,③重视程度2分。
2、项目实施的监管(满分15分)。主要考核对项目县工程的检查指导、资金监管、地方配套落实及制度建设等情况。其中:
①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2分,②检查指导3分,③资金监管5分,④地方配套资金落实5分。
3、信息反馈和宣传报道(满分5分)。主要考核对项目县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进展、进度数据统计、经验交流材料、宣传报道等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情况。其中:①动态掌握2分,②进度上报1分,③宣传报道2分。
(二) 县级考评的主要内容和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1、项目组织(满分8分)。①是否有成立基本口粮田项目领导和组织机构,办事机构建立和运作(满分2分)。②主管领导重视程度,政府和水利局主管领导是否经常专题研究问题检查工作(满分2分)。③部门协作,发改、财政、水利部门协调配合成度(满分2分)。④施工保障(满分2分)。
2、前期工作(满分10分)。主要考核项目年度实施方案编制是否按编写大纲和指南编写。①实施方案编制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满分2分);②实施方案编制和单项工程设计内容是否完整规范(满分2分);③淤地坝、田间配套单项工程设计是否履行分级评审手续(满分2分);④工程布局是否按整村整流域推进(满分2分),⑤实施方案编制是否在省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编写、修改和上报(满分2分)。
3、资金管理(满分15分)。主要考核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是否严格按规定运作,资金用途是否符合要求,拨付是否及时,报账程序和手续是否健全,资金监管及农民投工投劳等情况。
①资金使用管理(满分8分);②建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挪用资金现象(满分4分);③项目竣工预决和审计机关审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