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保证声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诺(声明):本人向许可机关郑重声明:过去五年内,本人担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所在的食品经营单位,不存在被吊销食品生产经营(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形。同时,本单位将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承诺,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份,现亲笔签字(盖章)确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食品经营操作流程图上货架(各类食品成品要分开摆放按品种分类)资料分类装订存档(将供货商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复印证和购进食品票据分类装订成册存档。)建立并登记购(销)台账建立食品进货台账、批发建立销货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进(销)货日期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验明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查验产品出厂合格证、查验产品检验检疫报告等)验明产品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等证明文件)经营者采购、经营清点、检查产品(检查是否破损、变质、发霉)销毁处理或退回供货商贮存①按食品标签标明的温度贮存、保管食品②各类食品成品应按品种、进库日期分类,分开存放,离地不少于20CM-30CM,离强不少于30CM③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不合格产品 合格产品销售食品①按规定做好售后服务②接受消费者投诉单位名称:许可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规范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食品销售的从业人员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食品销售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负责人(法人)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负责人统一保存,以备检查。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二、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本单位依照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秉着对社会和公众负责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制度,以此保证食品安全。一、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建立制度档案;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落实责任到人的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食药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设备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存档备查。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自检自查计划,依照自查标准,负责人严格执行自检自查计划,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负责人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食品安全卫生问题及时整改,对违反制度要求的行为及时纠正。六、负责人每天开展岗位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经营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三、索证索票制度 为规范本单位索证索票制度,加强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供货质量安全,规范食品供货行为,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索证索票中的“证”,是指:(一)直接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或)生产许可证。 (二)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质量检验报告、进口食品商检证明。 (三)国家规定应当检验检疫的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 (四)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等初级农副食品供货商(人)住所(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的证明。 二、本制度所称的索证索票中的“票”,是指与食品供货商之间每次交易时,直接供货商向购货商出具的销货票据。票据应当注明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单价、金额、销货日期、供货商的住所和联系方式。三、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食品采购人员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