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防范医疗缺陷发生
前言
随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实施,患者维权意识增强,医院管理存在诸多缺陷与缺位,是造成医疗纠纷明显增多的主要原因。要解决这类问题,通过科学、严格并精细的管理,提供不间断、无空隙、连贯性的医疗服务,是确保医疗安全、质量得到持续改进的根本保障。
关于“海恩法则”
海恩法则是德国飞机涡轮机的发明者德国人帕布斯·海恩提出一个在航空界关于飞行安全的法则。海恩法则指出: 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虽然这一分析会随着飞行器的安全系数增加和飞行器的总量变化而发生变化,但它确实说明了飞行安全与事故隐患之间的必然联系。当然,这种联系不仅仅表现在飞行领域,在其他领域也同样发生着潜在的作用。
按照海恩法则分析,当一件重大事故发生后,我们在处理事故本身的同时,还要及时对同类问题的“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进行排查处理,以此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及时解决再次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海恩法则强调两点:一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二是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海恩法则的精髓)
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
在医院管理中,强调全院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发扬主人翁精神,爱岗敬业,以及加强全员培训固然重要,但在当前和以后工作中,强化三级质量控制,将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是防范医疗纠纷的关键。
质量是基础制度是核心
医疗质量基础,医疗制度的执行是核心,表现在医疗文书的书写及各类质控环节。
在我院近年发生的纠纷中
因医疗文书书写不全造举证不能,而败诉的案子较多,如:举例(略)
因告知不全败诉的案子(例略)
因观察过程失误的案例(举例略)
因责任心问题而造成追究责任的案子(骨科)
以上发生的纠纷中,无一例不与执行医疗核心制度不力相关连。
为确保医院各项制度的执行
国务院2002年颁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2004年卫生部新出台《诊疗技术操作常规》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各级各类人员职责”以及核心制度,如:交接班制度,会转诊制度、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死亡讨论制度、过失报告制度、告知制度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都是击需要通过基础的质量管理组织加强管理予以实施的。医院临床及医技科室成立的以科主任、护士长为首的科室质量管理小组。通过这一基础的一级质量成员,来确保以上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并将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穿于医疗活动的始终。体现“不间断、连贯性”的医疗服务。
事故与纠纷的预防
假如人们在安全事故发生之前,预先防范事故征兆、事故苗头,预先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那么,事故苗头、事故征兆、事故本身就会被减少到最低限度,安全工作水平也就提高了。由此推断,要制服事故,重在防范,要保证安全,必须以预防为主。
安全“六要六不要”
在医疗安全工作中做到以预防为主,必须坚持“六要六不要”:
,不要仓促上阵。充分准备就是不仅熟知工作内容,而且熟悉工作过程的每一细节,特别是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所有这些都必须在事前搞得清清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