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更多资料请访问精品资料网()
更多企业学院:p/
《中小企业管理全能版》
183套讲座+89700份资料
p/
《总经理、高层管理》
49套讲座+16388份资料
p/
《中层管理学院》
46套讲座+6020份资料 
p/
《国学智慧、易经》
46套讲座
p/
《人力资源学院》
56套讲座+27123份资料
p/
《各阶段员工培训学院》
77套讲座+ 324份资料
p/
《员工管理企业学院》
67套讲座+ 8720份资料
p/
《工厂生产管理学院》
52套讲座+ 13920份资料
p/
《财务管理学院》
53套讲座+ 17945份资料 
p/
《销售经理学院》
56套讲座+ 14350份资料
p/
《销售人员培训学院》
72套讲座+ 4879份资料
p/
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颁布单位】铁道部
【颁布日期】 198307
【实施日期】 198307
【章名】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1条运行中的供电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或部分带有电压及一
经操作即可带有电压的设备。
铁路供电设备一般可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伏以上者;
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伏及以下者。
第2条电力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能参加作业:
,如:心脏病、神精病、
癫痫病、聋哑、色盲症、高血压等,如经体格检查(一般两年一次)发现
有上述病症,应及时调换其工作。
,熟悉本规程有关内容,并经考试合格
。
(见附录一)。
第3条对电力工作人员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技术安全考试:
:每年一次。
:
(1)新参加工作已满六个月者;
(2)工作连续中断三个月以上又重新工作者;
(3)工种或职务改变者。
铁路局负责组织对水电段长、分局和段技术人员、电力调度、试验人
员的定期考试。铁路分局负责组织对供电所主任、技术人员和各站、段、
厂的电力工作人员的定期考试。对考试合格者发给“电力安全合格证”(
见附录二)。
第4条新参加电力工作的人员、实****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
干部、临时工等),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随同参加工作,但不得
单独工作。
外单位支援、学****人员参加工作时,应由工作执行人介绍设备情况和
有关安全措施。
第5条本规程所指的安全用具应按《电力设备试验标准》进行试验
,并合格者。
【章名】第二章保证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
第6条在运行中的高压设备上作业按下列分类:
,系指电力线路全部中断供电或变、配电设备进出
线全部断开的作业。
,系指变配电所内停电作业处所附近还有一部分高
压设备未停电;停电作业线路与另一带电线路交叉跨越、平行接近,安全
距离不够者;两回线以上同杆架设的线路,在一回线上停电作业,而另一
回线仍带电者;在带电杆塔上刷油、除鸟巢、紧杆塔螺丝等的作业。
,系指本身不需要停电和没有偶然触及带电部分的
作业。如更换绑桩、测量接地电阻、涂写杆号牌、修剪树枝、更换灯泡、
检修外灯灯伞等的作业。
,系指采用各种绝缘工具带电测量低压负荷电流、电压
,检修或穿越低压带电线路,拆、装引入线等工作,以及在高压带电设备
外壳上的工作。
第7条在电力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为:
(包括口头命令或电话命令);
;
;
;
。第一节工作票制度
第8条在电力设备上工作,应遵守工作票制度,其方式如下:
(见附录三);
(见附录四);
(见附录五);
,应填入安全工作命令记录簿(见附录六)
。安全工作命令记录簿应看作与工作票同等重要。
第9条在下列设备上全部停电、邻近带电的作业,应签发停电工作
票:
、配电设备上的作业;
;
(机)检修,或两套以上有并车装置的低压发电
机组,当任一机组停电作业;
(台)或高压室内二次结线和照明回路上工作时,需要
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