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
文档名称:

地下水动态长期观测技术规范.doc

格式:doc   大小:25KB   页数: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地下水动态长期观测技术规范.doc

上传人:drp539607 2019/1/9 文件大小:25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地下水动态长期观测技术规范.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本标准是根据煤炭工业部《煤炭资源勘探地表水、地下水长期观测及水样采取规程》(1980年版)中的有关章条和其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有关规定,结合近15年来生产实践的经验制定的煤炭行业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引用标准等效。本标准对地下水观测方法的自动化问题,由于目前煤矿区应用较少,故未作规定,但应尽可能采用先进的观测仪表及自动控制技术。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科技教育司提出。
本标准由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梦玉。
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院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矿区地下水动态长期观测,是制定地下水动态长期观测规划、设计、工程质量检查、观测报告编写、审查的依据。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2719—91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冶金工业部(1979)
煤炭资源地质勘探地表水、地下水长期观测及水样采取规程煤炭工业部(1980)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普查勘探规范地质矿产部(1982)
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煤炭工业部(1984)
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煤炭工业部(1993年修订)
3 一般要求
在矿区进入详查阶段即应选择有代表性的井、泉、钻孔、生产矿井、地表水等进行观测,勘探阶段应进一步充实和完善观测工作,勘探结束后应移交给矿山部门继续进行。
在矿区存在地表水体的情况下,地下水与地表水应统一进行观测,提供完整的地下水动态长期观测资料。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区,应尽可能在一个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内,分别选择地下水补给、迳流与排泄区有代表性的观测点组成观测网。
对矿区供水和矿坑充水有意义的含水层、地表水体,以及矿坑突水点等,必须设立观测点,进行动态长期观测。
地下水动态长期观测应包括水位、流量、水温、水化学成分、气体成分、物理性质等项目。一般每10d应观测一次水位、流量、水温,雨季、矿坑突水期应加密观测。水质成分和气体成分可取季节性和人为影响时期的代表水样分析化验,但每年不得少于2次。并且观测工作应在同一天进行。
在进行地下水动态长期观测的同时,应收集有关的气象资料,必要时可建立矿区简易气象站。
地下水观测准确度,水位应准确至厘米,流量应准确至公升,℃。
地下水动态长期观测设施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观测所使用的工具、仪表应经常检查、校对和维修。
4 地下水的观测
观测网的布置
矿区地下水动态可划分为气象型、气象—水文型、水文型。长期观测工作应按不同类型的特点,布置观测网。
观测网由观测点、线组成,一般应能覆盖从补给区至排泄区的整个地下水系统。对与矿坑充水和矿区供水有关的含水层、构造带、地表水体等应能进行观测。在地下水系统范围过大的情况下,观测网允许以矿区为主缩小范围,但必须能控制矿坑排水后的降落漏斗。
长期观测孔一般应沿地下水的流向布置。若矿区内有自然或人工排泄点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