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改革研究
内容提要:本文分析了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研究的意义,通过对江苏省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实践和探索的实证分析,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出了对我国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改革的具体建议。
关键词: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研究
《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合理调整个人所得税税基和税率结构,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连续下发了关于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一系列文件,各地税务部门积极采取各项措施进一步强化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对个人所得税保持较快增长、发挥调节分配作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个人所得税征管,尤其是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仍然存在着诸多困难和问题,因此,研究如何建立科学高效的高收入者国家税务总局对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个人作了界定,高收入行业主要包括: 电信、银行、保险、证券、石油、石化、电力、烟草、航空、铁路、房地产、足球俱乐部、学校、医院、城市供水供气、出版社、公路管理、外企、高新技术产业、中介机构等; 高收入个人包括私营企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建筑工程承包人、演艺界人士、体育明星、模特、律师、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评估师、高校教师、临时来华演出人员等。
财政部税政司. 2011年税收收入情况分析[EB/OL]. http: / /szs. mof. gov. cn /zhengwuxinxi /gongzuodongtai
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进一步加大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税收调节力度,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改革研究意义
“十一五”期间,%外,其他年度增幅都较快,但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在7%
左右且呈下降趋势;与发达国家以及一般发展中国家相比,比重偏低(发达国家,个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一般为30%~50%,发展中国家也普遍达到8%~12%。 21世纪经济报道 2006-2-17 s/regional-news/2006/0217/
)。其中,高收入者税收占比。。。。。。。。。。这大大影响了个税调节作用的发挥。究其体制原因,主要是目前税务机关建立的征管体系主要以企业、个体工商业户为对象,而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对象主要是自然人,因而税款的流失就必然存在。因此,实施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改革,建立高收入者个税征管体系,发挥调节收入分配作用,保持合适的收入级差,就成为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建立高收入者个税征管体系对于发挥税收组织收入、调节分配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从统计数据来看,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对个人所得税收入的稳定增长起到关键作用。2009年以来,%,呈稳定增长趋势,其中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占个税比重始终保持在35%以上,成为个人所得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随着我不断提高,个人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也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自2006年起实施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高收入者自行申报纳税方式,使个人所得税公平收入分配的职能开始显现,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管理和加强高收入者主要所得来源(如股权转让所得等财产性所得)征管等政策措施,使相关项目个人所得税收入大幅增长。因此,整合各类资源,建立有效的高收入者征管体系,将更能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分配作用。
(二) 建立高收入者个税征管体系有利于更好地推进个税税制改革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是分类所得税制,正列举的11个税目不能完全涵盖所得项目,同时以个人总收入为计税依据的综合所得税制改革时机还不成熟,这就需要从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入手,逐步破解个人所得税征管难题,积极推进我国个人所得税向综合税制迈进,进而更好地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可见,高收入者个税征管改革无疑是个税税制改革的助推器和急先锋。
(三)建立高收入者个税征管体系是突破现行征管瓶颈的关键
从实质上看,现行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管理模式是:扣缴单位法定扣缴申报+扣缴单位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以扣缴单位代为申报为主的高收入者申报。高收入者个税征管仍是以扣缴单位为主体的,自行纳税申报的作用和意义没有真正实现。在这样的模式下,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申报管理和评估稽查都是以扣缴单位为主体,高收入者作为纳税人的主体意识没有得到有效培养和体现;二是在当今收入渠道越来越多元的情况下,以扣缴单位为管理主体的模式无法保证自行纳税申报的全面性;三是受信息不对称、信息化程度低等因素的制约,税务机关对于高收入者的管理处于粗放状态。因此,因地制宜地建立适合的征管体系以突破高收入者个税征管瓶颈制约显得尤为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