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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住房实施细则(市委办发〔2009〕7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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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住房实施细则(市委办发〔2009〕74号).doc

上传人:雾里行舟 2019/1/10 文件大小:11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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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住房实施细则(市委办发〔2009〕74号).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通知)市委办发〔2009〕74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有突出贡献人才住房申购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杭州市有突出贡献人才住房申购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9年4月27日杭州市有突出贡献人才住房申购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杭州市有突出贡献人才住房申购办法(试行)》(市委办发〔2006〕76号)精神,在认真总结前两轮杭州市有突出贡献人才住房申购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房源数量杭州市有突出贡献人才住房每年提供300套以上房源。其中,市本级提供200套。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萧山区、余杭区和杭州经济开发区各提供不少于25套,4个区的房源全部用于解决本区范围内有突出贡献人才的住房问题。今后,随着申购人数的增多,房源数量也要逐年增加。二、申购对象申购杭州市有突出贡献人才住房的对象是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不包括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三、基本条件申购杭州市有突出贡献人才住房的人员,其单位隶属关系应在杭州市,或税收在杭州属地征收且每年递增上缴财政;持有市区常住居民户口;现属无房或享受福利性实物分房建筑面积低于100平方米;在本市工作3年(含)以上,或引进到本市工作已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合同。四、遵循原则杭州市有突出贡献人才住房申购工作坚持以下基本原则:1、坚持公开公正原则。申购工作坚持公开房源、公开政策、公开条件、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监督,公正、公平地申购住房。2、坚持“四个不唯”原则。贯彻落实科学人才观,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一般以近5年内的业绩和贡献作为申购住房的主要依据。3、坚持分层把关。市委人才办重点从面上政策、原则,以及部门协调、房源切块等方面把好关;市级各牵头单位重点从具体操作层面上把好关;相互配合,分层把关。4、坚持统筹平衡。在保证条件和标准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不同系统、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等实际情况,努力做到统筹兼顾,适当平衡。五、评审标准杭州市有突出贡献人才住房申购工作,聘请省内相关专家评审,并充分尊重专家评审的意见。在评审中重点把握以下标准:1、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评审,要充分考虑近几年企业交纳地税、销售收入、安置就业、职工收入、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因素。重点是交纳地税,原则上要求在申购时的上一年,企业交纳地税在200万元以上(农业、旅游、商贸和文化等行业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交纳地税数额可适当降低)。2、对专业技术人才的评审,要充分考虑近几年在科学技术、人文社会科学等领域取得的成果和贡献等方面的因素。原则上要求至少获得市级(含)以上党委、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或人文社会科学奖项。3、对高技能人才的评审,要充分考虑近几年在技术创新或应用技能等领域取得的成果和贡献等方面的因素。原则上要求至少获得市级(含)以上技能大赛的奖项。4、要充分考虑获得全国、省、市劳动模范,各类单项先进荣誉(包括获奖的时间、地域),以及职称、学历、学术称号等方面的因素。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建委、市农办、市旅委、市教育局和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开发区要根据上述标准,结合本系统和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评审标准。可以采取定性的评审标准,也可以采取量化打分的评审标准。六、方法程序1、申请购房人员填写《杭州市有突出贡献人才住房申购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贡献等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市属单位按系统报市级各牵头单位,各区所属单位申购人员申购材料报各区委人才办。2、市级各牵头单位和各区委人才办对照申购条件,认真进行审核把关,并将确认的申请购房人员数量及相关材料汇总后报送市委人才办。3、市委人才办对各区上报的申购人员,按照专业分类分送市级各有关牵头单位,纳入市级各有关牵头单位统一评审。4、市级各牵头单位聘请省内相关专家,召开专家和领导评审会议进行评审。市委人才办派人参加评审会议。5、市委人才办根据市级各牵头单位申购人员的条件、标准及数量等实际情况,做好分配到市级各牵头单位房源的切块工作。6、召开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市级各牵头单位评审的申购人选进行讨论审定。7、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杭州市有突出贡献人才住房申购人选,上报市委、市政府批准。8、在杭州日报、杭州政府网和杭州网上对申购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是,申购人员享受房改房的情况和业绩贡献情况,公示时间5天。七、有关政策1、杭州市有突出贡献人才申购住房的建筑面积标准一般为100平方米,其中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镇干部职工住宅暂行标准的通知》(浙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