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架设小架梁施工合同甲方:上海苏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乙方:因罗山路(龙东大道—S20)快速化改建工程2标施工一队施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罗山路(龙东大道—S20)快速化改建工程2标2、工程地点:罗山路段(高科路-张衡路)3、施工范围:罗山路东侧主线高架4、工作内容:乙方负责西侧小箱梁按设计要求完成包括的汽车吊进出场、架设;架设小箱梁有关的全部工作(包括辅助工作)内容。二、工期:开工工期:2013年7月27日。完工日期2013年月日。三、合同价款确定1、单价为160元/立方米,该单价为税后综合单价,已包括了完成该工程项目作用内容(含完成该项目内容所需的辅助工序及作业准备及临时设施建设,机械停机、机械进出场、缺陷修复、文明施工、环保等)所有人工费、机械设备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责任和风险等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单价外的任何费用,并对此单价不做调整。2、本合同暂定工程量为3134立方,结算数量按施工实际发生工程量调整,根据设计图纸为准,按实计量。四、工程款的结算和拨款小箱梁架设完成后,支付贰拾万元整工程款,待总包将工程款拨付到甲方账户后,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核及项目经理签字认可作为甲方拨款的依据。2014年春节前支付到80%工程款,余款工程结束后付清。五、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和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3、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反工,并承担反工的所有费用,达到质量验收标准。由于乙方反工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4、乙方施工的小箱梁架设后,如坡度不能满足规范规定的要求或不能保证铺装层厚度,由此造成的反工、整修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六、甲方责任1、及时为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及相关技术资料。2、甲方在乙方进场前必须对乙方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确定该工程的安全、质量措施和技术标准。3、对本工程的施工作业质量、安全、技术、作业进度进行监督、管理、控制。4、为保证资源合理利用,根据乙方要求,有偿提供必要的施工机具,并负责审核乙方主要机械配备方案及进退场计划,以确保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机机械施工的有序可控。5、合理安排施工,及时为乙方提供运梁所需的场地和条件。七、乙方责任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操作规程》以及建设单位、总包、监理单位的有关要求。2、按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及时呈报甲方供应材料、设备需用计划并做好自购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检验、加工和管理。3、乙方必须保持施工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稳定,调动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4、乙方工地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必须随时同甲方保持工作联系,接受甲方对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方面的监控、管理、控制。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业主或地方政府对甲方罚款或其它处罚,乙方应双倍赔偿甲方罚款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完成的乙方作业范围内的工程费用在乙方计量中扣除。6、按规定办理特殊工种上岗操作证等手续。7、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组织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