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8年度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我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广西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细则》,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巡查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参建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面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二、巡查对象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巡查工作。水利厅负责巡查由水利部批准初步设计的全国重大水利建设工程以及列入自治区年度统筹推进的重大水利工程(落久水利枢纽工程、桂中治旱二期工程、驮英水库及灌区工程、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陆川县秦镜水库水源工程),其它重大水利工程由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原则上要求做到本行政区域内重大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巡查年度全覆盖。三、巡查内容根据《广西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细则》,巡查工作主要内容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履职情况,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一)、水利厅关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监管机构、人员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中发现隐患及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安全风险辨识、重大危险源管控等情况;;。(二);;;、检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卫生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执行情况;、备案与执行情况;、拆除爆破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核及备案情况;、批准或备案、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核查情况;;;、重大危险源辨识管控等情况;;。(三)对勘察(测);;;、新材料、新工艺及特殊结构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措施建议;。(四);;、教育培训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执行情况;;、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中有关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