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提高环境保护整治力度
红土乡建环保办公室肖宏成
一、乡建环保办公室成立
乡建环保办公室在2006年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隶属于乡社会事务办公室。2010年州委、州政府根据《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州委、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村庄建设规划和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恩州办发[2009]2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决定在全州各乡镇(街道)成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一)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贯彻和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
2、负责乡镇总体规划和建制村村庄(居民点)规划的组织编制、组织实施和监督实施(包括道路、排水等基础设施)。
3、严格规划区内建设许可制度,依法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房开工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项目许可证。
4、加强村镇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规范管理,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工程性质变更和新、改、扩建中违反规划要求者,及时查处,限期整改纠正。
二、乡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及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5、做好村镇规划管理政策法律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增强全民规划意识,维护规划的权威性。
6、负责乡驻地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街道硬化、排水系统、环卫设施、绿化美化、路灯等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7、负责辖区内环境整治工作,包括主次街道和乡道主干公路治理,杜绝店外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禁止车辆乱停乱放、垃圾乱堆乱倒现象。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及时向上级住建部门如实反映情况,并完成上级住建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及时向上级住建部门如实反映情况,并完成上级住建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环境保护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环境保护法律、条例和规定,积极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和政策,普及环保知识。
2、拟定本辖区环境保护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
3、了解和掌握辖区范围内的污染现状及治理情况,建立污染源档案,积极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做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4、对集镇新、改、扩建项目工程的影响报告进行严格初审,并建立台帐和报批,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验收工作。
5、督促辖区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工作落实,对治理实施的运转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排污单位提出奖惩意见。
6、协助相关部门推广综合治理,促进农业生态的良性循环。
8、及时处理好来信来访,做好污染纠纷的调解和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7、根据环保部门的要求,按规定做好辖区范围内排污费的征收工作。
9、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绿色社区、绿色校园的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审核、环境质量体系认证和环境友好企业活动。
10、认真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如实反映情况,并完成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一)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1、规划管理
(1)中心集镇及建制村中心村庄的编制;
(2)“两违”清理有专班,有实施方案,有明显效果;
(3)农村危房改造及特色民居改造工作;
(4)落实农民建房、集镇小区、民居改造准建制度。
三、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及环境保护工作内容
2、建筑市场管理
(1)对工程质量安全实施检测监管,杜绝重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2)对所有施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
(3)组织建筑工匠培训,搞好承包资格证的报审。
3、集镇建设管理
(1)按规定设立建设管理监察、市场巡查中队,按其职能认真履行职责;
(2)建立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健全;
(3)杜绝乱占、乱建,做到规划一张图,建设审批一支笔。
4、镇容镇貌
(1)集镇街道和建筑物协调,体现民族和地方特色;
(2)集镇商亭、摊点、集贸市场按规划地点设置;
(3)合理配置路灯、景观灯,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公厕);
(4)有合理的垃圾收集处理措施、处理场所。
5、环境整治管理
(1)加大国家环境法规宣传,执行国家有关环境管理法规;
(2)拟对项目建设和企业新、改、扩建“三废”治理坚持“三同时”;
(3)监管街道清洁卫生,无污水,环境美化、垃圾净化处理(80%);
(4)完成村庄环境整治任务,村容村貌的改善工作。
6、供排水的建设管理
(1)协助建设合理水厂,且经营管理好,有水源可靠、水质符合国家标准的资源;
(2)集镇排水及附属设施配套,雨、污排放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