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
文档名称:

关于营运车辆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规定.doc

格式:doc   大小:24KB   页数:2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关于营运车辆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规定.doc

上传人:乘风破浪 2019/1/17 文件大小:24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关于营运车辆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规定.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关于营运客车违反安全管理的处罚规定》为了加强车站安全源头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国家及省、市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站安全管理实际,特制定我站《关于营运客车违反安全管理的处罚规定》,具体内容如下:1、不按指定发车台位停放车辆候客或占用其他班线车辆发车台位的,按照《营运客车进站经营协议书》。2、凡超员出站者,一经查实,按照《营运客车进站经营协议书》~,并处1~5天停班。3、未持有行车路单营运者或行车路单丢失者,按照《营运客车进站经营协议书》;重新领购路单后参加营运。4、每日早8:00时后出站的车辆必须持有当日例检合格证方能出站营运,违反此规定者,按照《营运客车进站经营协议书》,并处1~3天停班。5、车辆出站签单时,必须靠右停放,违者按照《营运客车进站经营协议书》。6、车辆需更换驾驶员或者需临时聘请代班驾驶员的,必须先到车站或车属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按照《营运客车进站经营协议书》~,并处1~5天停班。7、凡在站场内洗车者,一律按照《营运客车进站经营协议书》~。8、不得将车内垃圾扫在站场内,违者一经查实,按照《营运客车进站经营协议书》~。9、上台例检的车辆,车上不得乘座乘客或售票员,违者按照《营运客车进站经营协议书》。10、进出站车辆在站内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违者按照《营运客车进站经营协议书》。11、本规定自2011年6月13日起执行。贵州省贵阳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扎佐客运站2011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