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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中鹿的文化寓意及其演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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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中鹿的文化寓意及其演变.docx

上传人:花开一叶 2019/1/25 文件大小:2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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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诗经》中鹿的文化寓意及其演变吴崇明《诗经》中与鹿相关的诗有多篇,其中关于鹿的描写折射出丰厚的文化寓意,反映了古代社会生活的特色和风貌。一、鹿是爱情的象征《诗经•召南•野有死麕》: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林有朴NFDFB,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 据研究者考证,麕指小獐,是鹿一类的兽。而李善《文选》注认为,麕也就是鹿,“今江东人呼鹿为麕”(程俊英《诗经注析》)。故“野有死麕”与“野有死鹿”是一回事。《野有死麕》是一首描写青年男女恋爱的诗。写恋爱,为何要以“野有死麕”起兴?今天看来,“野有死麕”和“野有死鹿”不仅与爱情无关,而且“死麕”和“死鹿”这样的字眼,甚至让人觉得不美、不吉利。但是,在古代却不然,因为鹿是与爱情婚姻相关的一种礼物。古人婚礼纳徵,用鹿皮为贽。《仪礼•士婚礼第二》:“纳徵,玄NFC51束帛,俪皮。如纳吉礼。”汉代经学大师郑玄注曰:“俪,两也。”“皮,鹿皮。”又《仪礼•士婚礼第一》:“主人酬宾,束帛俪皮。”郑玄注曰:“俪皮,两鹿皮也。”许慎《说文解字•鹿部》也认为:“[FJF]丽[FJJ]……从鹿丽声,礼[FJF]丽[FJJ]皮纳聘,盖鹿皮也。”由此可见,鹿皮是古人婚礼当中的重要贽礼,是年轻人结婚时少不了的东西。闻一多先生则据《野有死麕》进一步推论:“上古盖用全鹿,后世苟简,乃变用皮耳。”(《诗经研究》) 弄清了古人婚礼纳徵,用鹿皮为贽的礼俗,便能明白:《野有死麕》这首诗以“野有死麕”起兴,不是与题旨无关的信口开河,也不是随随便便看见什么就写什么,它实际上是作者精心的安排,寓有深意。它说的是:那位多情的小伙子,爱上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姑娘,于是跑到树林里打死了一只鹿,送给这位同样对他一往情深的姑娘。到了第二章,“又言取薪木照明之物与鹿肉为礼,想娶此如玉之女”(《陈子展《诗经直解》上,卷二)。古代人结婚时要砍柴作火把。清代胡承珙《毛诗后笺》:“《诗》于婚礼,每言析薪。古者婚礼或本有薪刍之馈耳。”可见,诗写“林有朴NFC54”、“野有死鹿”,也都是围绕着爱情和婚姻这个话题展开,而且从诗的内容可以看出,那个小伙子对贽礼的准备越来越充分。鹿与中国古代人生活关系密切,在古代人的日常生活甚至社会政治活动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管子》卷第七有这样一件事:齐桓公八年,管仲请示齐桓公说:“‘诸侯之礼,令齐以豹皮往,小侯以鹿皮报。齐以马往,小侯以犬报。’桓公许诺,行之。管仲又请赏于国,以及诸侯。”这段记载表明,在管子(?—前645)生活的时代,也就是《诗经》产生的年代,鹿皮甚至是国家与诸侯之间交往的重要礼物。既然鹿皮在上层政治活动中都能作为礼品馈赠,那么它在民间婚礼中作为礼物出现,自然是够隆重、够贵重的了。由此可见,古人把鹿皮作为婚礼中的贽礼,显然不是随随便便的凑合,而是经过认真选择的。小伙子把鹿皮作为礼物送自己喜爱的姑娘,想必是会很讨姑娘的欢心的。现代学者经过研究还发现,早在远古时代,鹿就成为人们崇拜的对象。《山海经•南山经》中载有名叫“鹿蜀”的马形虎纹,白头赤尾,鸣声如歌谣的怪兽,人佩戴它的皮毛,可繁衍子孙(乌丙安《中国民间信仰》第64—66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这种原始的鹿崇拜进一步表明:古人婚礼纳徵,用鹿皮为贽的风俗,大概除了鹿皮的珍贵实用之外,还与它本身具有的可以繁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