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促进公司的稳定和发展,本着人与工作互相适应、保障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本公司及与公司发生劳动关系(包括发生劳务关系)的所有员工及人员。第三条:员工除应遵守本制度外,还应遵守公司其它各项规章制度。第二章职工的录用第四条:公司根据企业的总体目标及经营需要确定对机构的设置,确定用人计划。第五条:公司需要招收员工时,应面向社会、任人为贤、公开标准、择优录用。员工的录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办理。第六条:新招收录用的员工,必须事先进行身体检查,对身体不合格的,公司应说明情况,不予录用。第七条:新招收录用的员工,应在合同中规定一定期限的试用期(特聘的人才除外),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和员工任何一方对对方不满意的,均可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新招收录用的员工,必须向公司提供如下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1、履历表;2、经核对无误的相关证书(含毕业证、资质证、资格证)的复印件;3、经核对无误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4、体检证明(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5、1寸近照8张;6、流动人口及计划生育证明;7、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及指定的本人之外的并可邮寄送达的关系人;8、其它必须提供的资料。第八条:合同规定的试用期满,如公司或员工均未提出异议,视为双方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不再办理其它手续。第九条:公司或员工只有在试用期内才能无条件地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满后,必须依法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第十条:员工在合同期内,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安排调整员工的工作,员工应当服从。第三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四章劳动纪律第十六条:员工必须无条件遵守公司的如下劳动纪律:1、服从领导、服从分配;2、以公司为家,自觉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利益,敢于同一切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作斗争;3、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工作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4、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操作,严禁违章操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5、按照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6、讲文明、讲礼貌,严禁打架斗殴;7、严禁酒后上岗;8、严禁串岗,严禁在工作场所嬉闹;9、严禁动用不属于自己使用的设备、设施;10、严禁将小孩或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带入生产区;11、严禁泄露公司商业机密;12、严禁一切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第十七条:员工违反上述纪律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的规章制度追究其经济、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五章工资、社会保险第十八条:生产一线的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多劳多得。第十九条:工资的发放时间,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办理。第二十条:试用期不到15日即离开公司的,不计算工资。第二十一条:凡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必须按照规定交纳社会养老保险。第六章工作时间第二十二条:由于公司的生产任务是不特定的,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调节、确定具体的工作、休假时间。遇节假日需要继续上班时,公司将提前通知。第二十三条:员工在试用期内,原则上不得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其试用期顺延。第二十四条:员工有事必须先请假:(一)事假:1、员工全年的事假合计不得超过15天;2、事假的批准权限为:A、班组长:半天以内;B、车间主任:3天以内;C、分管的副总经理:10天以内。D、如有特殊情况事假超过10天的,由总经理批准。(二)病假1、病假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休息证明及本人请假条,经车间或部门领导签字认可、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能生效;2、临时看病先按事假处理,如有医院证明的,连同看病时间按病假处理。3、事后补开的医院证明不能作为病假的证明。(三)工伤假员工因工伤不能工作的,由医疗单位出具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方能作为工伤假。工伤假的时间,以鉴定规定的时间为准。(四)产假、婚假、节育假、丧假产假、婚假、节育假、丧假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员工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条,按本制度规定的批准程序审批后,方能离开岗位。特殊情况不能按上述程序办理的,事后应补办手续,并提交相关证明。第二十六条:员工捏造事实、蒙骗请假的,经查实后,按旷工处理。第七章考勤的管理第二十七条:员工必须自觉按照各车间、部门的考勤登记规定进行考勤登记,该考勤登记的记载,作为员工迟到、早退、旷工的直接证据。第二十八条:各车间、部门必须做好考勤登记的保管和档案管理,考勤登记档案保管的时间为三年。第二十九条:连续旷工7天以上(含7天)的员工,公司将按除名处理。第三十条:连续旷工15天以上(含15天)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开除之处分。第三十一条:工作时间不允许打牌或做工作以外的事情,违者给予除名处理。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