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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修改讲义初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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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修改讲义初稿.doc

上传人:tswng35 2019/1/26 文件大小:12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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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修改讲义初稿.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刑事诉讼法修改与实施的重点问题一、刑诉法修改概述指导思想①民主;②依法治国;③尊重和保障人权;④公权力的监督、制约和制衡;⑤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修法背景①法制统一的需求:宪法,刑法,律师法的相继修改②司法现状的需求:刑讯逼供,超期羁押,证人难作证③国际义务的要求:《联合国人权公约》等国际公约文件修法进程①1979年刑诉法共163条,解决有法可依问题②1996年第一次大修,110个修正案,法条增为225条,解决判决定罪,法官居中审判、程序实体并重三个问题③2012年修订将225条增加至290条新增加和新修订的达140多个条款。涉及的主要修改内容经过整理有七项。二、新的制度改革及重点内容(一)辩护制度辩护制度改革、诉讼结构调整是新刑诉法侦查工作面临的新问题辩护时间提前至第一次讯问或采强制措施之日(侦查告知义务)33条辩护类型1、自行无变化2、委托本人、监护人、近亲属33条3、指定34条主体扩大:公、检、法都有义务指定机构: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原:聋盲哑。情形增加:应当尚未完全丧失辨和控的精神病人;无期辩护律师基本权利明确:代为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了解罪名、案情,提出意见36条会见权37条无障碍:三证齐(执业证、介绍信、委托书或公函),看守所48小时内安排许可: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重大***不被监听,不能核实证据(移送审查起诉之日)阅卷权38条旧:技术性鉴定材料,诉讼文书移送审查新:增加案卷材料申证权39条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收集的无罪、罪轻证据未提交,有权向检、法申请提交(二)证据制度证据制度改革、侦查不断淡化口供的使用,提升物证的重要性;对辩护工作提出了研究证据证明力、实物证据表现形式等新要求。证据种类48条七变八,书证、物证单独成类鉴定结论—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类新增辨认,侦查实验视听资料类新增电子证据()证据互用52条在行政执法或者查办案件过程中,仅限: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无言辞)证据标准细化定罪量刑证据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且排除合理怀疑(凭生活经验就产生怀疑,以及不能确信的相关事实)53条非法证据排除54-58条取证原则: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第50条)可供可不供,如供需如实,反对刑讯逼供,威胁,引诱和欺骗言词供述: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必须排除陈述: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实物:书证物证不能补充或作合理解释的排除(存疑排除)结果:不作为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和判决依据主体检、法(认为有问题,应对合法性调查)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线索、材料)同步录音录像121条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配合非法证据排除)讯问可以同步录音录像,但可能被判处无期、死刑或者重大案件应当同步录音录像(三)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在证据制度的改革上,基本解决证人出庭难、作证难,鉴定人出庭难的问题,建构了作证的机制(目标把出庭率由5%提升到20%左右)。出庭条件187条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异议拒不出,不采信对定罪量刑影响重大(只对证人,不对鉴定人)法院认为有必要免证权188条证人通知不到庭,强制出庭,但犯疑人、被告人配偶、父母、子女除外保护制度62条案件类型: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毒品对象:证人,受害人,鉴定人及其家属措施:不公开身份,不暴露外貌、声音,禁止特定人员接触,人身住宅专门保护,其他措施(四)、强制措施改革拘传传唤、拘传不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刑拘,逮捕的,传唤,拘传不得超过24小时117条刑事拘留(程序细化)83条拘留后24小时内送看守所关押同执行逮捕24小时通知家属(取消单位)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恐怖犯罪有碍侦查取保候审范围原:管,拘或独立附加刑;有期以上无危害新增:患病,生活不能自理,孕或哺;羁押期满,未办结65条规定必须:不离开,到案,不干扰,不毁,伪,窜证据;住址电话,单位变动及时报告69条选择:不进特定场所;不从事特定活动;不接触特定人员,护照,驾照交执行机关保存69条监视居住范围符合逮捕,但具①患重病②孕或哺③生活不能自理人唯一抚养人④案件需要⑤期满需监视72条取保候审的人无取保人和保证金72条执行原则:居所,例外指定居所:无或不固定居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重特大***指定不得是羁押或者专门办案场所73条方法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通信监控76条其他新增:身份证交保存;折抵刑期:管制日抵日,拘役,有期二抵一74条逮捕逮捕必要性细化79条应捕:A:可能新犯罪;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现实危险;可能毁,伪证据;干扰作证或串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事实打击报复;企图***或逃跑B:可判十年以上的;可判徒刑以上,曾故意犯罪或身份不明可捕:违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情节严重完善程序应当讯问犯嫌人情形:逮捕有疑问;要求当面陈述;侦查可能重大违法86条后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