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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艺术传播的德性本体论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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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艺术传播的德性本体论研究.docx

上传人:kang19821012 2019/1/30 文件大小:1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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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数字艺术传播的德性本体论研究数字艺术正以逐渐增强的手段出现,并且它要求人们应该培养新型图像或者是文化的判断力及美学的相应标准,同时,要求人们消除那些迷信地、根深蒂固地进步观,以及艺术创新一定会传承艺术经典的局限性思维开始,重新考虑数字艺术的表现特征,及其对人类文化价值和社会历史带来的相关影响。 1数字艺术传播的德性建设机制在整个艺术系统中艺术传播占据一定的地位和相应的作用,它在艺术生产转变为艺术消费这一循环互动的过程中担负着中介的角色。艺术产品为艺术进行传播的关键要素,其是艺术产物中凝聚着艺术社会及经济价值的产物。艺术产品在投入当下这一经济市场时,就转变为相应的文化商品,且其自身具有使用价值及价值两重商品属性。艺术产物的价值在相应的传播中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而形成价格,经过交换来实现其价值。基于分工方式的不同,艺术行业同其他产业一样,为了可以继续扩大再生产就应该将相应的产品销售出去,从而换回相应的资金,以便购买所需的相关生活原料及艺术原料,最终实现艺术的社会价值及经济价值。若艺术产品销售不出去,那么艺术家肯定会面临一定的生存危机。绘画家凡高便是个活灵活现的例子。基于这种现象的出现,我们可以得出数字艺术传播的德性结构及生成起点是通过相应的艺术传播或者是营销方式以最大程度来实现艺术的社会及经济价值,从而为艺术的再生产及扩大创造相应的条件,并最大限度地让消费者对于艺术的审美需求得到相应的满足,也就是说一个有价值的、理性的艺术传播应该有下面这两个基本条件:第一,实现艺术产品的扩大再生产;第二,让消费者对于艺术的审美需求得到相应的满足。依据我国目前的基本国情来看,数字艺术传播的机构及组织以艺术消费者的基本需求为导向,在以往的原子艺术传播过程中受到一定压制的经济效益已经高调登场。从而这种数字艺术传播的德性就较彻底地将原子艺术以往的那种轻经济效益重社会效益的传播德性消除。数字艺术传播的德性本身的相应特征数字艺术传播德性中的低成本性特征从整体上来看,艺术的传播需依赖于相应的艺术媒介。所谓的艺术媒介是指相应的传媒介质,伴随大众传播的到来,其中的艺术传播机构以一种社会分工的形式从艺术生产过程中逐渐分离出来,并很快地变成艺术进行传播时的通道,为艺术产品进行广泛传播的相关传媒媒介。如,影视艺术作品中出现的色调、画面、声音联盟等,绘画作品中出现的光影、色彩、线条等,音乐作品中出现的节奏、旋律、乐音等,及文学作品中的出现的语法及文字等。其中,相关的质料媒介一般是指承载、显现艺术符号的相应的物质性材料。在以往的原子艺术系统中,一般情况下传媒介质是对实体文本媒介进行相应的传播,也就是说传播是依附于物质性材料上的一种形式媒介。这种文本媒介一般具有体积、重量的等相应的物理实体。如,要对一部文学作品进行传播时,就需出版社或者是杂志社或者是报社等相关的印刷传播机构对其进行相应的印刷,之后出厂运输,最终通过报摊、书店等一些设施性的传播机构将其出售流通,这一过程下来所消耗的成本较大,不及现在的数字艺术传播。 。对于普通的网民来说,它在文化素养、技术及成本等各方面进行参与的门槛都比较低。在这一过程中,一般网民的话语权受到历史性的张扬和尊重,这不仅表明普通大众可成为艺术产品的主体,而且还表明数字艺术传播不是单纯地依赖于原子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