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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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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doc

上传人:88jmni97 2019/2/2 文件大小:11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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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深刻领会《实施意见》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一、制定《实施意见)》的目的和意义(一)细化《条例》具体内容,便于实际操作。(二)整合原有物业管理政策,便于统一操作。(三)健全完善物业法律法规,便于规范操作。至今年7月23日,我委已先后出台了13个文件(包括前两年出台的文件),还有一个《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报市政府审议中。具体有:1、《关于印发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甬政发〔2010〕53号);2010年6月12日印发并施行2、《关于明确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甬价费〔2008〕157号);市物价局、市建委、市人防办联合,2008年11月26日印发,2009年1月1日施行。3、关于印发《宁波市物业服务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09〕45号);2009年3月10日印发并施行。4、关于印发《宁波市物业服务项目经理信用记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09〕48号);2009年3月12日印发并施行。5、关于印发《宁波市贯彻落实浙江省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甬政发〔2009〕50号);2009年6月22日印发并实施。6、《关于规范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费管理的通知》(甬人防办通〔2009〕55号);市人防办、市建委联合下文,2009年12月16日印发并施行。7、《关于印发宁波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示范文本的通知》甬建发〔2010〕28号);2010年2月23日印发并施行8、《关于印发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示范文本的通知》(甬建发〔2010〕40号);2010年3月5日印发并施行9、《关于印发宁波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10〕49号);2010年3月15日印发并施行10、《关于建立宁波市物业服务纠纷快速处理机制的指导意见》(甬建发〔2010〕66号);市建委、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联合印发,2010年3月31日印发并施行。11、《关于印发宁波市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甬建发〔2010〕51号);2010年3月31日印发并施行。12、《关于印发宁波市物业项目服务退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10〕167号);2010年7月23日印发,8月1日起施行。13、《关于印发宁波市前期物业服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10〕168号);2010年7月23日印发并施行。14、代市政府草拟的《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报市政府审议中。这些配套政策文件的制定和出台,可以说在近期或今后的一个时期内对我市物业管理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二、全面理解《实施意见》的内容《实施意见》从市、区、街道、社区物业管理职能划分,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职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运作,规范前期物业管理工作,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物业管理用房配置,物业管理相关经费交纳,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八个方面进行规范和细化。对《条例》的贯彻实施将起到十分重要辅助作用,所以只有全面理解《实施意见》的内容,领会其精神,实际工作中才能准确运用、依法办事。根据《实施意见》的条款,我个人理解,归纳起来、重点要理解或领会好七个方面的内容:(一)明确职能部门的职责,加强指导和监管工作1、建立物业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建立由辖区物业主管部门、规划、城管、公安、价格、工商、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的物业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协调解决辖区内物业管理的重大问题;2、建立物业管理纠纷快速处理机制。由辖区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法院、司法、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的物业管理纠纷快速处理机制,解决协调物业管理发生的争议和纠纷。《关于建立宁波市物业服务纠纷快速处理机制的指导意见》,我委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2010年3月31日已联合下文,希望各单位要尽快开展试点和总结推广工作。3、建立街道物业管理服务站。进一步明确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物业管理工作职能,要求建立物业管理服务站,配置物业管理专职人员,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关系,同时指导召开业主大会、筹建业主委员会以及换届等工作,并监督、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开展正常的自治工作。4、了解掌握各相关行政职能的职责物业管理涉及面很广,在日常管理活动中离不开公安、城管、工商、规划、环保、价格、的财税、人防等有关部门的大力协作。《条例》第三条对各相关行政部门作了原则性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因职能交叉、责任不清等原因,互相推委,执法难以到位,为此,《实施意见》根据各行政职能部门职责和日常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突出问题,对7个相关行政部门的职责分工进一步作了明确,便于各部门依法履行职,减少推委和扯皮。在今后的实践操作中,物业服务企业必须注意以下两方面工作:《条例》第三十条明确,发现业主有违反规定的行为,●首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