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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word文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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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word文档).doc

上传人:花开花落 2019/2/2 文件大小:3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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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广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保障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机动车(拖拉机除外)驾驶员培训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驾培机构)和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以下简称教练员)、接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人员(以下简称学员)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是指以培训学员的机动车驾驶能力、相关理论知识或者以培训道路运输驾驶人员的从业能力为教学任务,为社会公众提供有偿驾驶员培训服务的活动,包括对初学机动车驾驶人员、增加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员和道路运输驾驶人员所进行的驾驶员培训、继续教育以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等业务。市和各区、县级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市和各区、县级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实施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市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发展规划,统筹指导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场地的规划布局,推进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基地化、规模化经营,鼓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通过兼并、股份制等多种形式做优做强。第二章经营许可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应当具备《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2006年第2号令)和国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规定的条件,并取得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许可的材料应当符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2006年第2号令)第十三条的规定。驾培机构的教练车或其他教学设施设备应当为企业投资者出资购置,教学及经营场地应当为企业自建或租用,驾培机构不得采用隐瞒出资人或教学设施设备实际产权人等方式取得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驾培机构应当聘用取得教练员证的人员担任教练员,并与聘用的教练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设立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业务的,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经营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二)自有或租用的经营场地应为非农用地;经营场地为租用的,租用期限不得少于3年;(三)经营性教练场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规定的技术条件。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向所在地的区、县级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请跨两个以上区、县级市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申请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核实、技术审验并决定准予许可后,由其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技术条件审验工作,掌握规范和技术标准的应用情况,统筹指导全市机动车教练场的规划布局。驾培机构设置招生点的,应当报原作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上予以登记。驾培机构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主动向原作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实后,按照许可程序调整许可事项内容。驾培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应当向原作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变更登记。驾培机构及其招生点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在终止经营前三十日向原作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第三章经营管理驾培机构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核定的培训能力以及国家、省、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经营管理规范,统一对外招收学员、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驾培机构应严格落实教学大纲的培训项目和培训学时要求,参照我市教练车单车年度培训学员量计算指引(详见附件)招收和培训学员,确保培训质量。驾培机构应当按国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等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设置健全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驾培机构应当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并在经营场所公示培训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场地实景照片、投诉处理方式、驾培机构质量信誉等级和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及管理部门监督投诉电话等情况。驾培机构的招生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驾培机构的培训收费应当符合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驾培机构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培训成本的价格及其他非法手段进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驾培机构的教练员及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收取培训费用,应由驾培机构统一收取,并开具税务部门监制的票据。驾培机构应当与学员签订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明确收费方式与标准、培训时间安排和违约处理方式。签订合同时,驾培机构应当向学员解释合同条款。培训合同应当采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协会推荐使用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合同示范文本。驾培机构不得向学员承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时间和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