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勘察分承包方选择控制程序
择优选定勘察分承包单位,确保勘察工作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适用于公司所属工程项目的勘察工作分承包。
GFP9-14《勘察监理程序》。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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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勘察分承包合同》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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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监事)负责参与勘察招投标的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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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勘察分承包计划书》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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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勘察招标书》的审批;
d.《勘察投标书》的评审与勘察分承包方的确定;
e.《勘察分承包合同》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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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勘察分承包计划书》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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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勘察招标书》的审核;
d.《勘察投标书》的评审;
e.《勘察分承包合同》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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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分承包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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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本程序无需特别培训及资格。
,结构各专业负责人负责勘察分承包的各项事务。
《项目总体计划》提出《勘察分承包计划书》,内容包括勘察的起止时间、工作内容、工作质量、控制原则。
《勘察分承包计划书》上报工程部设计副经理审核,总师室负责人审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勘察分承包计划书》的要求对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调研,核实其资格、人员设备实力、质量保证体系、工作质量、社会信誉,建立勘察单位资质档案,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三个或三个以上单位做为拟投标单位,形成《勘察单位资质审查报告》。
《勘察单位资质审查报告》及拟投标单位资质证明材料报项目设计负责人和工程部设计副经理。由工程部设计副经理召集项目设计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和总师室负责人,主管副总经理等进行会审,确定投标单位。
。结构专业负责人在完成勘察单位资质调研和审查后写出《勘察单位资质审查报告》报项目设计负责人和工程部设计副经理审核,总师室负责人审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确定勘察分承包方。
《勘察分承包计划书》确定的勘察时间、工作内容、工作质量和收费标准形成《勘察招标书》,经项目设计负责人、工程部设计副经理审核,总师室负责人审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加盖公司印章发给投标单位。
。投标书应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质量、质量保证体系、实施方案、实施计划、勘察费用。
、结构专业负责人和总师室负责人、主管副总经理、监事长(或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