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从撰写合规报告入手强化企业合规经营
王志乐
大约十几年前,在一些MBA的课程中企业主要责任还被确定为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然而,进入新世纪以来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在强调企业经济责任的同时,也在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企业责任是包括经济、社会和环境责任在内的一个不可分割的全面的责任体系。
最近10多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全球公司强化企业责任又上了一个新台阶。从强化经济、社会和环境在内的企业全面责任,到强化合规反腐的企业全球责任,全球公司的责任理念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全球企业界这一新的发展趋势对我国企业是一个新的挑战。
我们认为,中国企业,特别是走向世界对外投资的中国企业,应当适应这一新潮流,不断强化企业全面的和全球的责任。撰写合规反腐报告则是强化企业合规经营的抓手。
1,全球公司强化企业责任的新趋势
最近几年跨国公司强化企业责任的趋势出现了新的动向,强化合规经营成为跨国公司发展的新趋势。
“合规”pliance”翻译而来。它通常包含以下三层含义:(1)遵守法规,即公司总部所在国和经营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2)遵守规制,即企业内部规章包括企业的商业行为准则;(3)遵守规范,即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等。合规是一个企业走向规范经营的系统化过程。广义的“合规”泛指企业在经营活动包括全流程各个环节中合规。狭义的“合规”则聚焦在反对各种形式的商业腐败。
2008年底西门子公司因商业贿赂问题以14亿美元与美国和德国有关执法部门和解。这一事件是全球企业合规反腐的里程碑。通过调查和研究跨国公司在华经营中存在的合规问题,我们于2009年底撰写了《合规——企业的首要责任》一书。从那以来,全球企业合规反腐又有了新的发展。
最近两年,美英等发达国家以及联合国、OECD等国际组织正在全球范围加大企业合规反腐的力度。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设立了第十项原则专家组,每年开会推进全球企业合规反腐。OECD理事会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打击国际商业交往中贿赂外国官员的建议》;2010年2月18日,通过了《内控、道德与合规最佳行为指南》;2011年5月底,又推出新修订版OECD《跨国公司行为准则》,此次最重要的修改就是强化供应链合规管理。
美国1977年就制定了《反海外腐败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以下简称FCPA)。近两年来通过创新执法理论和执法手段,美国有关当局强化了查处力度。2011年7月1日英国开始实施《反贿赂法》。法案将与贿赂有关的罪名分为三类:一般贿赂犯罪(包括受贿罪与行贿罪)、贿赂外国公职人员罪、商业组织防止贿赂失职罪。其中防止贿赂失职罪是一个新创造,体现了从重处理到重预防的执法理念的转变。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跨国公司进一步加强了合规反腐的措施。
商业腐败案和解以来,西门子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商业行为准则,为整个合规体系提供了框架。超过20万员工完成了合规培训。其最高执行委员会(managing board)内新设立负责法律与合规事务的委员;建立强大的合规团队,目前全球拥有650名全职合规专员,而过去仅有不到100名兼职人员。合规成为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一项不可或缺的考核因素。西门子修订和增加了许多合规政策,涵盖了银行账户统一管理、现金控制、礼品和接待、并购交易中的反腐败、捐赠与赞助等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