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道德风险分析及控制
李中义1 刘淑贤2
( 130012; 130021)
摘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道德风险主要表现在参合农民对医疗资源的过度消费和定点医疗机构的诱导需求行为,新农合中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在于参合农民的理性经济人特性和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特殊性,为保持新农合制度的稳定性,实现其可持续发展,必须对其中的道德风险采取控制措施,要加大宣传,引导参合农民合理就医;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和对定点医疗机构评价机制;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革付费方式;加强管理和监督。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道德风险;可持续发展
基金项目: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7006)。
作者简介:李中义(1962—),男,吉林公主岭人,经济学博士,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副教授,主要从事公共经济学研究;刘淑贤(1973—),女,吉林长春人,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医师,主要从事医疗保障研究。
一、引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重点解决日益突出的农民因患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返贫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在传统合作医疗制度演变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我国的合作医疗制度始建于1955年。当时,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展开,山西省高平县米山乡和河南省正阳县王团乡等地依靠集体力量首先办起了合作医疗制度。随后,在领袖号召和舆论宣传的强力作用下,全国范围内掀起了轰轰烈烈的举办合作医疗的热潮,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全国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了90%。1978年合作医疗被载入了宪法。1979年卫生部颁布了《农村合作医疗章程(试行草案)》,对合作医疗制度进行了规范。这一时期,通过合作医疗制度和三级农村医疗预防保健网及赤脚医生制度,有效地保障了农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促进了农村卫生条件的改善和居民健康状况的提高。20世纪80年代以来,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它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率的提高。与此同时,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开始走向衰落,合作医疗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走向了瓦解。另一方面,由于认识上的误区和不统一,政府对合作医疗采取了放任自流的态度。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导致了合作医疗的大面积滑坡。根据卫生部门的调查,1985年全国实行合作医疗的行政村由20世纪70年代的90%骤然降到了5%(杨红燕,2009)。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政府开始认识到了农民健康与农村医疗保健制度的重要性,提出了恢复与重建合作医疗。1993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提出,要积极稳妥地发展和完善合作医疗制度,力争到2000年在农村多数地区建立起各种形式的合作医疗制度。经过各方努力,1997年合作医疗的覆盖率恢复到了全国行政村的17%。但是,因为各地恢复与重建合作医疗的努力时常被一些相互矛盾的政策打断。例如2000年农业部等五部委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中明确将合作医疗列为不合理负担,禁止征收相关费用(邓大松等,2007)。结果导致一些努力恢复合作医疗的地方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