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跨国公司社会责任:从理论到实践
盛斌胡博
20世纪80年代以后,全球范围内外国直接投资的增长速度进一步加快,跨国公司作为全球化的载体在主导世界经济方面的作用愈加明显。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都将外国直接投资和跨国公司视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并希望以此为契机与其他国家开展广泛的经济合作,实现长期的国家战略目标和经济利益。随之而来的是跨国公司相对于东道国的话语权在相对增强,许多国家的政府都感到调控宏观经济的权力在不同程度地受到侵蚀。按照戴维斯的“责任铁律”,企业应当需求一种权利与责任的平衡,权力越大意味着肩负的责任也就越重。因此,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政府官员、非政府机构、民间团体纷纷呼吁跨国公司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跨国公
司也积极做出回应,参加公益活动,与当地社区紧密合作,并通过媒体、企业报告等各种形式将履行社会责任的信号传递给社会。
另一方面,公司社会责任的理论探索已有将近一个世纪的历史。在学术上至今仍存在诸多争议与分歧。例如,公司社会责任包括哪些内容?它是一种自愿性行为还是需要政府强制性的规则?如何解释公司社会责任存在的合理性?考虑到跨国公司与非跨国公司的种种区别,这些理论是否存在着普遍的解释力?如果要清晰地把握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理论与实践的发展脉络,从而使之进一步促进我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就要对上述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分析。
一公司社会责任概念的历史演变
从历史的角度看,公司社会责任概念的演变经历了三个阶段:20世纪20年代到50年代的萌芽时期、50年代到70年代的成熟时期、70年代以后的多元化时期。
大多数文献认为,公司社会责任概念最早由英国人谢尔顿在《管理的哲学》一书中提出,但现在还有一说,是美国学者克拉克最早阐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思想。虽然在始于20世纪30年代的“哈佛论战”中多德和伯利对企业的受益人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巴纳德对企业家的责任从哲学和伦理的角度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但总的来看,50年代以前公司社会责任并未作为专业术语在文献中频繁出现,也很难找到关于公司社会责任的专著。公司社会责任思想在社会公众、学术界乃至商务实践领域中的影响力并不高。
鲍文撰写的《企业家的社会责任》一书是第一本专门研究公司社会责任问题的著作,被认为是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研究的开端。按照鲍文的说法,公司社会责任就是企业追求的政策、执行的决策、遵循的准则都要与社会的目标和价值相一致。此后,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对公司社会责任进行了界定,公司社会责任的研究从此进入百家争鸣的阶段。一部分学者认为承担社会责任是赚取利润、遵守法律之外的自愿的企业行为,公司社会责任在概念上与经济、法律方面的责任不存在交叉和重叠。我们将此类公司社会责任的定义称为“狭义的公司社会责任”。与此相对,我们将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在内的公司社会责任定义为“广义的公司社会责任”。其中,卡罗尔的定义最为全面,也最具权威性。他将公司社会责任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相机抉择)责任四个方面。经济责任是企业存续的基础,在社会责任中占有最为重要的地位,其他三方面责任的重要性依次递减(见图1).
狭义
社会
责任
经济责任
法律责任
慈善责任
伦理责任
广义
社会
责任
图
图1 狭义与广义的公司社会责任
20世纪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