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论服务型政府与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
张文礼吴光芸
内容摘要:服务型政府即政府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引进市场与社会的力量,形成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机制,以实现公正、透明、高效地为公众和全社会提供优质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政府。为了有效的提供优质、公正和充足的公共服务,政府不再是公共服务供给的唯一主体。公共服务主体应该是一个多元主体参与的合作网络,政府必须与非营利组织、社区、民众和私人部门一起来共同治理,推行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和社会化,构建充满竞争和活力的公共服务体系。
关键词:服务型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社会化
一、公共服务与服务型政府
何为公共服务?学术界不同学者给出了不尽相同的定义:“所谓公共服务,广义上可以理解为不宜由市场提供的所有公共产品,如国防、教育、法律等,狭义上一般指由政府直接出资兴建或直接提供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如城市公用基础设施、道路、电讯、邮政等”①刘旭涛:《行政改革新理论:公共服务市场化》[J].《中国改革》,第16页。
;“依托社会公共设施或公共部门、公共资源的服务”②杨团:《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的经验研究》[J].《管理世界》,2001年第4期。
;“为消费者提供公共物品的服务”③李里晶:《论公共服务市场化与政府职能转化》[J]《行政论坛》,2001年第1期第11-12页。
;“公共服务是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主要内容”④曹闻民:《论公共服务改革中的政府责任》[J].《中国行政管理》,2000年第10期第40-4页。
。以上对公共服务界定是从不同角度进行的,故使公共服务的内涵不尽相同。一般来说,公共服务属于公共物品,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即一个人对公共服务的消费不会妨碍其他人对同一服务的消费,并难以或不必要用市场价格系统把不付费的人排斥在享受公共服务带来的利益之外。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主要有: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具体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服务,如国防服务、公共安全服务等。第二类: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弱的服务,包括邮政、电信、民航、铁路服务,水电气服务等。第三类: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强的服务,包括公共环境服务(如垃圾处理、公园、道路管理、公共卫生、气象服务),公共科教(基础教育、基础研究等),文体事业(如公共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服务)公共医疗,公共交通以及社会保障等。
关于服务型政府的定义,近年内,国内学者也给予了充分地讨论。刘熙瑞教授将服务型政府界定为“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的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以公民服务为宗旨,实现着服务职能并承担着服务责任的政府”①刘熙瑞:《服务型政府三种观点的澄清》[J],《人民论坛》,2006年第5期,第23页。
;张康之教授认为服务型政府就是“把为公众服务作为政府存在、运行和发展的根本宗旨的政府”②张康之:《把握服务型政府研究的理论方向》[J].《人民论坛》,2006年第3期,第11页。
;吴玉宗教授认为所谓服务型政府就是指政府遵从民意的要求,在政府工作目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上用公开的方式给公民、社会组织和社会提供方便、周到和有效的帮助,为民兴利、促进社会稳定发展。③吴玉宗:《服务型政府:概念、内涵与特点》[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第25卷。
余晖研究员认为,服务型政府就是提供私人和社会团体无力或不愿提供的,却又与其公共利益相关的非排他性服务的政府。这些服务大致包括: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和公共产品。政府按照公民缴纳的税收和附带授权的责任来提供这些公共服务。④余晖:《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必要条件》[J].《发展论坛》,2005年第12期,第19页。
笔者认为,服务型政府即政府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引进市场与社会的力量,形成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机制,以实现公正、透明、高效地为公众和全社会提供优质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政府。具体而言,服务型政府要提供三种基本性的公共服务:一是为企业、社会提供的经济性公共服务。即通过有效的宏观经济调控和管理、严格规范的市场监管、及时公开地向全社会提供经济信息、提供最基本的基础设施等,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二是着眼于最突出的社会矛盾,提供最紧迫的社会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比如,建立和完善从中央到地方的就业工作服务体系,提供基本的公共教育、公共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三是政府为社会提供制度性的公共服务。比如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建设一个良好有效的金融制度、建设有利于公平竞争的法律制度环境等。
二、公共服务的市场化与社会化
政府的公共服务是政府行为的最终产出,是政府行为与公民需求最主要的结合点,也是公民评价政府及其领导者的主要尺度。从当代西方国家的行政改革实践看,注重政府的服务功能已经成为趋势。美国克林顿政府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