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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办法.docx

上传人:762357237 2019/2/5 文件大小:5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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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办法.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_!j/#]-r'U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o(o$s(m1`0\#k"K  |:Q2I8V,l7j国资发分配[2004]227号,o5n(M-t"U)~各中央企业:%k*c&P8x"s)O+x!|)x9y:K#o 建立有效的中央企业负责人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中央企业业绩考核体系,是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国资委制定了《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认真执行,并及时反映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U&K3G8v:l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y4N'e%z"R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有效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以下简称企业负责人)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中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b#s!  {3o#J&^4y&i#m;P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负责人及企业其他负责人是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列入中央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企业负责人。3J-|+Z'd9F!A-F;T*q3\ 第三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遵循下列原则:1Q  U)p/m4e3m2|/e (一)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与经营业绩挂钩。#W$m;Z#|0P(V7k3s (二)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t-P,a4z0a-D%M  z (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维护出资人、企业负责人、职工等各方的合法权益。2a4P6Z"A3D!A2x (四)坚持薪酬制度改革与相关改革配套进行,推进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的市场化、货币化、规范化。(五)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提倡奉献精神。/W$O  a5@,q"y%`1u 第四条按照本办法进行薪酬管理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L9];?6M9I3[&k"b (一)已制订中长期发展规划,生产经营稳定;企业负责人的工作责任、任务和目标明确。3c+&G1{!L9U (二)与国资委签订《中央企业负责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L;w;@!c5B'h7_5k (三)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要求,进行了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4k,x%H'u"f0U6K+B-F (四)能按时发放职工工资,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近三年企业工资管理无违规行为。0D&&x6W1F;l9S (五)内部基础管理规范,财务报表和成本核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 (六)已建立健全财务、审计、企业法律顾问和职工民主监督等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机制。*E2C)G  F!d#~5Z&s7~第二章薪酬构成及确定$g9C0d'R3v6}1L)H第五条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薪、绩效薪金和中长期激励单元三部分构成。中长期激励办法另行制定。!第六条基薪是企业负责人年度的基本收入,主要根据企业经营规模、经营管理难度、所承担的战略责任和所在地区企业平均工资、所在行业平均工资、本企业平均工资等因素综合确定。+P(y****@4j6e,b:w"N5l1W/@"N 第七条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基薪按《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采用经审计并通过国资委审核确认的企业上年度财务决算数据计算。基薪每年核定一次。第八条企业其他负责人的基薪,由企业根据其任职岗位、责任、风险确定,应采取民主测评等多种方式,合理拉开差距。%z&~%_:B+L7`/d  q8J5a 第九条因主辅分离、减员增效等因素,导致企业规模发生变化,相关规模系数在企业主要负责人当期的任期内不核减。-L"  Q9{9u  j"B(_(a4r/i 第十条绩效薪金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以基薪为基数,根据企业负责人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级别及考核分数确定,具体规定按《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资委令2号)执行。第三章薪酬兑现:k(j9G9t*m:H-a第十一条企业负责人基薪列入企业成本,按月支付。第十二条企业负责人绩效薪金列入企业成本,根据考核结果,由企业一次性提取,分期兑现。其中,绩效薪金的60%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当期兑现,其余40%延期兑现。6o+C*?5K7n0p 第十三条延期兑现收入与企业负责人任期资产经营考核结果挂钩,具体规定按《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号)执行。7v({/W3m;{+t$K*,c 第十四条企业负责人的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企业从其基薪中代扣代缴;应由企业承担的部分,由企业支付。第十五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