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内化为公民的个体道德素质
欧阳恩良孙树文
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要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持续发挥影响和作用,必须将其内化为全体社会公民的个体道德素质,把社会外在的行为要求转化为公民内在的心理需要。
一、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内化为公民的个体道德素质才能实现社会主义道德从“他律”向“自律”的转化
内化是指社会意识向个体意识的转化,即将外在的行为规范转化为主体内在的行为需要的过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化,是指社会公民自主地将社会主义荣辱观纳入到自己的思想品德结构中,成为其践行社会行为的一项基本道德素质。“他律”与“自律”是社会道德内化的两种形式和两个重要阶段。他律是指外在的行为要求及与之相适应的灌输教育,自律是指经由他律而形成的内心自觉。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化是从他律向自律转化的必然要求。
1、社会主义荣辱观内化为公民的个体道德素质首先必须发挥教育灌输的“他律”功能。一方面,正确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和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正确地反映了新的历史条件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对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进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他律”教育,有利于通过国家的舆论工具形成外在的制度“他律”机理,规约社会活动主体的思维向度,有利于匡正社会风气和人们的道德价值取向,从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文明进步;另一方面,事物的发展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外在“他律”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人们不能随心所欲地超越“他律”而径直进入道德规范的“自律”阶段。
2、社会主义荣辱观内化为公民的个体道德素质标志着从“他律”向“自律”转化的完成。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化仅仅靠“他律”的外在教育功能是远远不够的,没有从“他律”向“自律”的转化,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化就不可能完成。一方面,按照事物的发展规律,人对事物认识的发展必须由外在到内在,由“他律”到“自律”。外在的“他律”只是人们认识事物的“门槛”。在这一阶段,认识的方式是靠灌输而勉强接受,这就决定了人们认识事物的程度和效益都必然较低。只有达到“自律”阶段,人们才能自觉地接受道德规范,并自觉地用它指导自己的行动以符合社会规范的要求;另一方面,从“他律”与“自律”的关系看,“他律”通过外在的强制手段,将一种道德价值取向灌输给教育客体,为道德价值取向内化为人的自觉行动提供前提和基础。但是由于教育手段和方式的“硬性”,作为客体的人对教育内容的消化和吸收是有限的。而只有“自律”能去除道德规范的外在性和强制性,使人们自觉接受社会道德规范的约束,并使人的心灵与之相融相洽,从而成为“自我生命”的形式和内容。
二、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内化为公民的个体道德素质才能持续发挥影响和作用
1、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内化为公民的个体道德素质才能变成人们长期自觉的行动。社会主义荣辱观一旦内化为社会成员的个体品德,就会成为一股向善的内在动力,使社会成员在社会行为中的主体自觉性得到充分发挥。在行动之前,人们面对各种道德动机的存在,可以自觉运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道德标准,对各种道德动机进行过滤,以确保动机的正当性;在行为过程中,人们可以自觉运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道德标准,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监控,从情感和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