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8
文档名称:

今年的吉安市公路局.doc

格式:doc   大小:64KB   页数:18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今年的吉安市公路局.doc

上传人:小枷 2019/2/9 文件大小:64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今年的吉安市公路局.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吉安市公路局一、行政执法主体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吉安市公路局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十三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三十四条6、《路政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7、《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六条第三项8、《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四条二、、行政执法职权(一)行政许可(共11项)1、占用、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线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需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占用、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2、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机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3、砍伐更新公路用地上的树木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砍伐更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4、铁轮车、履带车等机具行驶公路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八条除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公路上短距离行驶外,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5、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6、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7、本市行政区域内跨县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前,其承运人应按下列规定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三)在本地(市)行政区域内进行超限运输的,由本地(市)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审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超限运输车辆未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公路上行驶。8、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审批法律依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