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北部办关于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
索引号:01341316-2/72403  发布机构:区北部开发办  发布时间:2011-08-26 09:07   (点击: 139)
随着我区建设东部新城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征地拆迁项目不断增多,规模不断扩大,范围越来越广,围绕着土地征用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在城市表现为城市拆迁,在农村表现为土地征用,而无论是拆迁还是征用都涉及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当事人进行合理补偿的问题。房屋和土地是城乡居民的生存之本,处理不好就会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大局。
一、当前征地拆迁引发不稳定因素的主要特点
近几年来,我区不断加速推进城市化进程,随着项目的不断建设,拆迁量越来越大,项目建设总体进展快,但也有部分项目因征地拆迁影响到推进,征地拆迁引发不稳定因素的特点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规模逐渐扩大,造成较大影响。一些人抱着“法不责众”以及“事情闹得越凶,领导越重视,越容易解决”的心态,成团结伙,集体越级上访,在社会上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二是行为容易过激,事态难以控制。个别群众情绪偏激,容易冲动,常常表现为谩骂工作人员,堵路堵门,并造成众多的围观者,使事态扩大,给处置工作带来难度。
三是因拆迁遗留问题引发信访重复率高,老信访户缠访情况突出,有的群众对政策一知半解,总认为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出问题层层加码,又听不得半点解释,三番五次到多个部门重复上访,牵涉领导精力,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二、征地拆迁中不稳定因素的成因分析
征地拆迁引发的稳定问题多种多样,一些基础建设项目和民生项目受到影响,成为不稳定的重要原因,制约了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
征地拆迁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原因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补偿标准不够统一。存在同一时期、相邻地段因区域级差土地补偿标准不一样,造成群众互相攀比。群众对政府的政策理解不到位,以补偿标准不统一为由而上访。以华南城项目新寺村征地拆迁为例,村民将其他地段的补偿标准与所在区域的补偿标准相比较,感觉补偿标准之间存在差距,导致被拆迁群众因感觉利益失衡而上访。
二是征地补偿款“一分了之”的做法引发诸多社会隐患问题。被拆迁农民是城市中的弱势群体,一些年龄大、文化低、无技能的拆迁户难以找到工作,由于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久而久之,这部分人生活出现困难,却又得不到帮扶或救济,“坐吃山空”后,又只好回过头来找政府。
三、关于做好征地拆迁稳定工作的对策建议
征地拆迁是城市建设和发展中一项政策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一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必须始终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处理征地拆迁稳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安定团结大好局面。
1、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确保征地工作程序合法,操作规范透明。一是土地批件完整。严格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审批土地文件和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批复文件实施。二是召开村两委会扩大会议(村两委会班子成员、涉及相关村民小组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参加会议)。传达上级关于征地拆迁的相关政策,组织开展违法建设监管查处工作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三是提前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在整个征地放线、地附登记、补偿清册、群众对付过程中,街办征地工作人员和两委会干部、村民小组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全程参与,向群众做细致的宣传讲解工作,保证征地程序合法、公正透明。
2、建立和实行征地拆迁维稳风险评估制度,预防不稳定因素的发生。一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建立和完善规范、科学的拆迁风险评估体系,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等因素,对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公开评定估算,将评估结果作为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的依据。在实施征拆工作前,向群众公开拆迁许可证、审批程序、拆迁管理收费标准以及拆迁投诉渠道。将征地用途、面积和范围告知群众,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让群众充分了解拆迁政策,既能理解和支持城镇建设,又能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建设项目意见书增加信访维稳事项评估的内容,对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进行充分估计,并提出处置意见和措施,及时处理征地拆迁群众信访,防止出现老的征迁问题没处理好,又出现新的拆迁信访问题。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稳定风险问题进行预警评估,事先对周边的人文环境、社情、民意等作详细了解,通过公告、听证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研究分析可能出现的维稳信访问题的特点和规律,变事后被动处理为事前主动预警评估。三是组织专门力量,对拆迁项目包括有历史遗留问题的拆迁项目、正在进行和将要进行的拆迁项目集中进行排查,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上访的拆迁项目重点排查,力争从最基层和源头上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和隐患,做到情况明,底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