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摘要:抑商政策是我国封建社会基本的经济制度,包含以农为本与以商为末两层含义。以农为本是把农业当作根本性大事来抓,督促和鼓励农业生产。以商为末是把商业作为农业的对立面来看,鄙夷和压抑商品经济发展。
1、发展历程:
重农抑商政策产生于战国时代,最早由李悝在魏国的改革内容中有所体现,随后商鞅在秦国的变法中将重农抑商政策第一次明确提出,并以此作为大力推行农战方针的基本内容付诸实施。以后中国历代统治者都将其作为治国的典范。汉朝得到强化。当时规定:第一,不许商人穿丝绸衣服,不许乘车或骑马;第二,不许商人“名田”,即购买土地, “犯者以律论”;第三,不许“推择为吏”,即不许商人及其子孙到官府去做官。明清时期“重农抑商”政策泛滥发展。主要表现为政府设立众多关卡,对商品征收重税,并严格限制手工业生产规模;后来又实行闭关政策,禁止或限制海外贸易。
2、抑商政策的基本情况
重农抑商政策与封建制度相始终绝不是偶然的,一个国家或政权实行什么样的经济政策,归根到底是由其经济基础和统治阶级利益所决定的。中国封建社会采取这种政策,归根到底是由其经济基础决定的。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农业是最具决定性的生产部门,农业生产的状况直接关系到国家兴衰和人民生计,对于人们来说,拥有土地可以榨取巨额财富,且地租收入较稳定,是发家致富的最好手段;同时对封建国家而言,农业的发展可使人民安居乐业,人丁兴旺,使国库粮仓充盈,既可内无粮荒、动乱之虞,也可外无侵扰之虑。因此历代统治者都把发展农业当作“立国之本”,而把商业当成“末业”来加以抑制。与此同时,私人工商业主一方面通过商品交换与高利贷盘剥农民,另一方面商业活动丰厚的利益回报又吸引着相当一部分农民“舍本趋末”,从而大大削弱了王朝的统治基础。
此外,除了其经济原因或物质方面的原因外,还有文化方面的原因,即“重义轻利”观念的影响。在商品经济不太发达的古代社会,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还是靠土地税(田租),因此重农抑商相对来说可以保证政府的收入。这一点我们从具体例子就可以看出。从两税法开始,政府改变了过去以人丁为主的征税标准,开始以土地税为主。而到明清时期,更加强调土地税,一条鞭法和地下银制度的实行,把各种杂税平均摊在田亩上,以银两的形式统一征收土地税
。“重农抑商”政策等于说是把农民固定在土地上,这样人们的流动性不强,更加有利于封建统治者的统治。这样土地税和丁税相结合,封建政府就可以把老百姓牢牢地控制在自己手中。因此这种政策也是维护封建专制集权和封建经济基础的需要。
重农抑商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最基本的经济指导思想。古代中国封建统治者实施重农抑商政策直接目的是确保赋役的征派和地租的征收,根本目的是巩固封建统治。这种政策既是封建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必然产物,也是巩固封建统治的需要。
“抑商政策”的具体表现;
(1)春秋战国时期——重农抑商理论形成阶段
战国时期:战国时期秦国的商鞅变法,鼓励农业发展,限制商人。因为在封建社会,社会的主要生产力就是农业。人民生计、国家打仗都与粮食密切相关。而从商在当时又是一个贫苦的农民脱贫致富的最好手段,因此在当时就有很多的农民退农从商。很显然,这很不利于国家的农业发展。因此商鞅鼓励农业,抑制商业。商鞅首倡重农抑商,在中国历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