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宋太宗的中央官制改革陈婷内容摘要:宋太宗是北宋第二位皇帝,也是北宋时期极为重要的一位皇帝。他于开宝九年(976年)即位,至道三年(997年)去世,在位共22年。宋太宗在位的22年是北宋各种政治制度从初步建立到完善的过渡阶段。在宋太祖在位时期,宋太祖积极听取赵普的建议。虽然在消除藩镇势力、防范兵变再现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但是,由于战争扰攘,国家统一尚未完成,许多措施仅仅是一时的权宜之计。宋太宗即位之后,天下渐渐安定,太祖时期制定的一些权宜之计已不能适应安定年月的需要。因此,深入地改革官僚制度,已势在必行。关键词:宋太宗改革三权分立三司陈恕宋太宗在位时期,“孜孜为治”①,锐意进取,使得北宋初年官僚制度得以完善。而宋太宗的官僚制度改革,主要体现在中央官僚制度的改革、地方官僚制度的改革和任官制度的改革。而宋太宗在中央官僚制度改革方面,首先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首先,改革中央官僚体制。北宋初年,承袭五代时期混乱的中央官僚体制。太祖“乾德以后,其(中书、枢密院)职遂分,是谓二司对持大柄”②。“中书门下在朝堂西,榜曰中书,为宰相治事之所”。③“凡天下兵籍、武官选授及军师卒戍之政令,悉归于枢密院”④。中书、枢密院对掌文武大政官僚体制的确立,革除了五代以来,将帅“与宰相、枢密使并执国政”⑤的体制,从制度上排除了将帅干预朝政的可能性。然而,伴随统一战争不断取得胜利,北宋人口迅速增多,疆域大幅扩大,对国家有重要影响的理财机构——三司,它的地位日益重要。淳化元年(990年)十二月,宋太宗接受谢泌的建议,把中书、枢密院对掌文武大政的官僚体制改为“凡政事送中书,机事送枢密院、财货送三司,覆奏而后行”⑥的财、政、军三权分立制度。其后“遂著为定制,中外所上书疏亦如之”。⑦三权分立中央官僚体制的确定,不但有利于皇帝对财经、政治、军事大权的直接控制,避免了大臣个人权力膨胀。而且执掌分明,容易观察其成效,也有利于提高北宋政府的行政效率。宋神宗元丰三年(1080年),三司被废除,但财经、政治、军事三权并立的中央官僚体制却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第二,三次改革三司。宋太祖统治时期,三司基本上沿袭后唐的制度,“置三司使以总国计”⑧。此后,用兵泽州、潞州及湖南,设转运使“专主粮饷,至班师即停罢”⑨。乾德年间(963-968)以后,正式设置了转运使,理财职权“始分为二,······外置转运司以漕一路之赋,内置三司使以总天下之财”⑩。为了调动中外财政官员的积极性,乾德四年(968年)正月,宋太祖下诏“定考课之法”11,给三司使、转运使等“各置历批书课绩,······逐季送呈,以凭校定考第,明行黜陟”12。三司在太祖朝虽然经过几次整顿,但是大权仍然掌握在王仁赡等人手中。王仁赡倚仗皇帝的宠信,“纵吏为奸”13,直接影响了政府的财政收入。宋太宗即位后,设三司副使以削弱其权柄。又“分命使臣掌其事”14。太平兴国五年(890年),以中进士刚满三年的陈恕同判三司勾院。太平兴国七年(892年),陈恕和王仁赡“廷争本司事”15,当场告发王仁赡。太宗罢去判三司王仁赡、度支判官雷德骧、盐铁判官奚屿、户部判官王遹等人的职位,提拔陈恕“为度支员外郎、盐铁推官”16。三司纵吏为奸的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为了加强对财政收支的管理,雍熙二年,宋太宗在盐铁、户部、度支三部各置理欠司,“掌理在京及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