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许楼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2010年6月10日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第二条:本村规民约对本村所有组织和全体村民都具有约束力,必须共同遵守。第三条:村规民约的组织实施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负责,村计生协会积极配合,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第二章责任、权利和义务第四条:,健全宣传娱乐服务阵地,配齐专职人员,落实优生优惠奖励,搞好困难家庭的帮扶救助。,积极协助上级征收社会抚养费。。、,提供优质服务。。第五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符合《条例》规定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教育、。、优惠和奖励的权利。,不违犯法律、法规生育孩子,不得非法收养孩子。,政策外怀孕的,要终止妊娠。。、学习的义务。,不得阻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不得伪造骗取计划生育证明。,一孩的放环,二孩的绝育。确实不适宜的,须经县级计生部门批准,落实其他避孕措施。,按规定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按时回寄《信息通报单》和《节育报告单》,不得隐瞒结婚、怀孕、生育等情况。、合法怀孕应自觉及时与计生主任联系,并上交有关手续。第三章移风易俗,男女平等第六条:公民必须实行计划生育,做到少生优生,树立科学文明婚育新风,促进社会和谐。第七条:成立红白理事会。提倡喜事新办,厚养薄葬。婚礼、葬礼要求节俭文明。第八条: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反对重男轻女行为,反对家庭暴力。第九条:禁止溺、弃、残害女婴行为,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孕不育妇女。第十条:党员干部带头克服封建思想,抛弃只有男孩才能传宗接代的旧观念。第十一条:鼓励男到女家落户,享有本村村民同等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尊老爱幼,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对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和虐待、不赡养老人的,一经查实,对其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第十三条:严禁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第四章计划生育优先优惠及奖励第十四条:(男22周岁,女23周岁)的新婚夫妇,村里有条件时给予表彰。,要求出具办理各种婚育证件的证明时,村委会应为村民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优育优教,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充分享受政策规定的各种优惠待遇。关注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生产、生活。确定帮扶项目,制定帮扶措施,计划生育特困户优先享受低保救济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