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监督绩效实证研究
姚铮李惠敏
姚铮
工作单位:浙江大学资本市场与会计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浙江大学企业投资研究所副所长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会计与财务管理系副系主任
联系方式: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管理大楼701-09
邮编:310058
李惠敏
工作单位: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联系方式:浙江大学管理学院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监督绩效实证研究
摘要:本文采用关联方占资水平指标,考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监督绩效。实证结果显示,在不同的上市公司之间,独立董事制度的监督绩效是存在差别的。进一步研究发现,独立董事制度的监督绩效与独立董事比例正相关,与相对薪酬和平均年龄负相关,与任职家数和任职年限不存在显著相关关系。最后,文章根据实证分析的结果对独立董事制度的改进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独立董事;制度特征;监督绩效
Abstract: We introduce the bankroll impropriated by relevancy to examine the monitoring performance of independent director system. We find that there are differences in monitoring performance among panies. Furthermore, the relationship position percentage of independent director and monitoring performance is significant positive. Both relative reward and age have significant negative relation with monitoring performance. Neither number panies in charge as an independent director nor time of in charge has significant relation with monitoring performance. Finally, the thesis brings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for the improvement of the independent director system on the basis of demonstrative conclusions.
Key words: independent director, system characters, monitoring performance
一、引言
独立董事制度起源于“一元制”治理结构下的英美等国,是为解决内部人控制、降低代理成本而引入的一种监督机制。我国采用的是“二元制”治理模式,股东大会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经理层。但是,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制约,我国上市公司的监事会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我国上市公司大多数是由原来的国有企业改制后发行股票上市,股权高度集中,非国有股东控股的上市公司也存在这种现象。股权高度集中使大股东操纵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现象十分突出,董事会实际上成了大股东的“代言人”。根据Shleifer & Vishny(1997)的研究,当股权集中到一定程度,使得一个所有者能有效地管制公司时,代理问题就会从经理层与所有者之间的利益冲突转向控股股东与少数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由于监事会监督功能的缺失,在控股股东与其他投资者利益发生冲突时,控股股东可以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权,转移上市公司的利益,侵犯中小股东的权益。在这样的治理结构下,上市公司行为短期化,大股东利用往来款和其他手段占用上市公司大量的资金就是一个最突出的问题。由于大股东占资,上市公司的血液被抽干,大量的关联债权收不回来,资产质量明显下降。许多经营业绩尚可的上市公司就是因为受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所累,出现了巨额亏损,最终实际上是中小投资者为大股东买单。
在独立董事制度比较成熟的西方国家,一般认为独立董事发挥监督和决策两项功能。一方面,监督或制约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的运作,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另一方面,发挥管理专长,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我国上市公司引入独立董事制度主要是为了弥补监事会监督效力的不足,强化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内部监督。因此,我们认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水平比上市公司的业绩指标更能直接地反映独立董事制度的监督绩效,这也是本文的研究与已有的相关研究相比一个重要的区别。2001年8月,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