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教育结构计划名词解释名词解释: :凡是增进人们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的活动,都具有教育作用。广义的教育包括人们在家庭中、学校里、亲友间、社会上所受到的各种有目的的影响。狭义的教育指以影响人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的社会活动,主要指学校教育,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的社会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通过学校教育的工作,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促使他们朝着期望方向变化的活动。 :指教育者在教育活动中通过教育媒介对受教育者的个体发展和社会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和作用。 :简称学制,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系统,它规定着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是一门以教育现象、教育问题为研究对象,探索教育规律的科学。教育学的任务在于揭示教育规律。 :主要所指的是正规教育,也就是指具有层次结构的,按年龄分级的教育制度,它从初等学校延伸到大学,并且除了普通的学术性学习以外,还包括适合于全日制职业技术训练的许许多多专业课程和机构。 :是指学校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习得且共同具有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 :指人所拥有的诸如知识、技能及其他类似的可以影响从事生产性工作的能力。 :指将科学生产的主要产品经过合理的加工和编排,传授给更多的人, 尤其是传授给新一代人,使他们能够充分地掌握前人创造的科学成果,为科学知识再生产打下基础。 :指作为复杂整体的个体在从生命开始到生命结束的全部人生过程中,不断发生的变化过程,特别是指个体的身心特点向积极的方面变化的过程。 :指从上代继承下来的生理解剖上的特点,如机体的结构、形态、感官和神经系统的特点等,也叫遗传素质,是人的发展的自然的或生理的前提条件。 :在教育学中,成熟是指儿童个体生长发育的一种状况,指个体的生理和心理机能与能力都达到比较完备的阶段。其标志是:生理方面具有生殖能力,心理方面具有独立自主的自我意识。 :泛指个体生活其中,影响个体身心发展的一切外部因素。 :是指人在世界中的地位得到肯定,人的作用得到发挥,人的尊严得到保证和尊重。 :亦称人格,是指个体稳定的心理特征,具有整体性与独特性。 :指个体从出生到成人身体和心理等方面的发生、发展及变化过程。 :是指社会对教育所要造就的社会个体的质量规格的总的设想或规定。广义的教育目的是指人们对受教育者的期望,即人们希望受教育者通过教育在身心诸方面发生什么样的变化或者产生怎样的结果。狭义的教育目的是国家对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什么样人才的总的要求。 :是教育者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在完成某一阶段工作时,希望受教育者达到的要求或产生的变化结果。 :是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使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正确的政治观念,形成学生正确的思想方法的教育。 :是授予学生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技能,发展他们的智力和与学习有关的非认知因素的教育。 :是授予学生关于健康的知识、技能,发展他们的体力,增强他们的自我保健意识体质,培养参加体育活动的需要和习惯,增强其意志力的教育。 :是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观,发展他们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培养他们的高尚情操与文明素养的教育。 :是引导学生掌握基本的劳动技术知识和技能,形成劳动观点和习惯的教育。 :是根据各级各类学校任务确定的对所培养的人的特殊要求。 :教师的个性、情绪、健康以及处理人际关系的品质等统称为教师的人格特征。 :是指学生和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结成的相互关系,包括彼此所处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对待的态度。 :是指学校学生所应学习的学科总和及其进程和安排。广义的课程指为了实现学校培养目标而规定的所有学科的总和,或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各种活动的总和。狭义的课程特指某一门学科,如数学课程,历史课程等。 :是由国家或地方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规定学校课程的培养目标和对各学科教学作纲要性规定的指导性文件。 :又称课本和教科书,它是依据学科课程标准和学生的接受能力编写的系统反映学科内容的教学用书。 :是以文化遗产为基础组织起来的课程形态的总称。 :亦称“经验课程”、“生活课程”、“儿童中心课程”,是为打破学科逻辑组织的界限,从儿童的兴趣和需要出发,以儿童的活动为中心组织的课程。 :是指一定社会培养人的总要求,他反映一定社会对受教育者的要求,是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也是制定教育目标、确定教育内容、选择教育方法、评价教育效果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