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体育教学计划名词解释a1();a2();体育教学计划名词解释介绍给大家,以下就是小编整理的体育教学计划名词解释,一起来看看吧!一、田径:凡在2007年秋季和2008年春季区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得前六名和各中心学区田径运动会获得前三名,有培养前途的学生;二、游泳:凡在2007年7月以后,在北京市和海淀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小学生游泳比赛中,获得各项前三名,有培养前途的学生。三、乒乓球:凡在2007年7月至2008年4月,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区级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有培养前途的学生。四、篮球A、凡在2007年7月至2008年4月,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市、区小学生篮球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有培养前途的主力队员。B、虽未参加市、区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但爱好篮球运动,各项身体素质较好,经专项测试,有培养前途的学生。五、排球A、凡在2007年7月至2008年4月,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市、区小学生排球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有培养前途的主力队员。B、虽未参加市、区在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但爱好排球运动,各项身体素质较好,经专项测试,有培养前途的学生。六、足球A、凡在2007年7月至2008年4月,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市、区小学生足球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有培养前途的主力队员。B、虽未参加市、区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但爱好足球运动,各项身体素质较好,经过专项测试,有培养前途的学生。七、手球身体素质较好,经专项测试,有培养前途的学生。八、棒垒球A、凡在2007年7月至2008年4月,在市、区行政部门组织的小学生棒垒球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有培养前途的主力队员。B、虽未参加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但爱好此项运动,各项身体素质较好,经专项测试,有培养前途的学生。九、艺术体操(健美操)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