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儋州市公开选聘和民主推荐中小学校长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中小学校长选聘任用制度,加快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努力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聘任用工作条例》及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3]24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我省中小学校选聘任用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教[2005]10号)和《关于同意给予市教育局党委下放中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干部管理权限的批复》(儋委[2010]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注重民意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任用的原则,采取公开选聘和民主推荐的方式,选聘任用中小学校长、副校长,为构建高效务实、开拓创新、民主团结的学校领导集体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二、组织机构
为了做好中小学校长的选聘任用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严朝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教育局党委书记)
副组长:甘路明(市教育局局长)
成员:许若平(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张素萍(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刘长健(市教育局副局长)、
邓波萱(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公开选聘和民主推荐的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邓波萱兼任,工作人员从各科室抽调。
三、公开选聘和民主推荐的职位(均为副科级)
(一)公开选聘的职位
1、南丰职中副校长(主持全面工作)、排浦中学校长、木棠中学校长、海头中学校长、市民族中学一名副校长、市第五中学两名副校长、新州中学一名副校长、兰洋职中一名副校长;
2、那大实验小学校长、新州实验小学校长、白马井实验小学校长和长坡实验小学校长;
3、王五中心校校长、光村中心校校长、南丰中心校校长、木棠中心校校长、三都中心校校长。
(二)民主推荐的职位
1、儋州市第三中学副校长(主持全面工作)、市第四中学校长、新州中学副校长(主持全面工作)、光村中学校长、和庆中学校长、王五中学校长、兰洋职中副校长(主持全面工作)、东成中学校长、峨蔓中学校长、东坡中学校长、新英中学校长、白马井中学校长、大成职中副校长(主持全面工作)、雅星中学校长、市第三中学一名副校长、新州中学一名副校长、长坡中学两名副校长、南丰职中两名副校长、兰洋职中一名副校长、大成职中两名副校长;
2、那大中心校校长、和庆中心校校长、兰洋中心校校长、东成中心校校长、新州中心校校长、峨蔓中心校校长、白马井中心校校长、排浦中心校校长、海头中心校校长、雅星中心校校长、大成中心校校长、中和中心校校长、那大一小校长、市幼儿园园长。
以上民主推荐的职位根据工作需要分批逐步配备到位。
四、任职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
(二)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师生,恪尽职守,安全意识强;
(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道德品质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