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购门面合同已签约还没备案商铺买卖合同书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位于的商铺的整体买卖事宜,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受让甲方位于的商铺现房,商铺具体状况如下: (1)产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证号为。(2)商铺座落在,结构为; (3)商铺产权面积(4)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商铺目前部分被租赁。以上系甲方对商铺基本情况的陈述,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商铺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处分权和收益权,亦不存在其他人的优先购买权。乙方以甲方的保证和陈述为基础,决定整体买受上述商铺。甲方保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与上述商铺的承租人再订立任何有关租赁性质的合同,原租赁合同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展期、续租。否则导致商铺迟延交付的,甲方应按每迟延一日元的标准向乙方承担违约金。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商铺成交价价款共计人民币万元,小写。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本合同生效当日,乙方支付给甲方商铺转让款人民币万元,甲方应在首笔款支付之日起日内将房屋过户给乙方,乙方应在办妥商铺过户手续的日内将余款一次性付清。第三条上述商铺的过户费用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各自承担。第四条甲、乙双方对商铺的责任界定以过户为准,过户前所有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或享有;过户后所有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或享有。甲方应保证过户前所有的物业费、水电费已经交清。第五条甲方于商铺过户至乙方后3日内将商铺交付乙方,具体方式为:甲方以书面方式告知商铺承租人商铺的出租人已变更为乙方,甲方须得到商铺承租人的书面确认,并且将该书面确认交与乙方,甲方保证承租人从告知之日起开始向乙方缴纳商铺租金。第六条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上述商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上述时间办理过户手续给乙方,视为甲方重大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立即退还乙方已付款项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外,还应向乙方承担相当于已付房款同等金额的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拒绝支付转让款的,则甲方有权拒绝过户,或拒绝交房。第七条因商铺交易涉及办理过户的手续,并可能涉及按揭等事宜,故此甲乙双方均承诺配合提供相关手续所需资料,配合办妥相关手续。此为本合同的附随义务,双方均应积极履行,否则将视为违约,依照本合同的第六条处理。第八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就本合同的任何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第九条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第十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电话:身份证号码:年月日签订商铺买卖合同的四大注意事项中国自古有“一铺养三代”的说法,商铺虽然投资较大,但回报率普遍高于住宅。目前,购买商铺出租已成为众多投资者的首选。与住宅相比,购买商铺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市民在签订商铺买卖合同时应格外注意。有这样一个案例:一家建材公司去年在某建材市场购买了一个铺位。签合同时,双方未约定市场性质。搬入后不久,因建材市场竞争激烈,发展商将市场改为灯具市场,造成建材公司难以继续经营。该公司与其他建材公司联合找发展商交涉,发展商以合同中对此并无约定为理由,让建材公司哑口无言。该案中,发展商的行为极大损害了业主的权益,令业主陷入了两难的境地--继续在灯具市场里经营建材,显然会蚀本;而出售铺位,又难免贬值。从该案中可以看出,购买商铺与购买住宅所考虑的方面有所不同,对签约的要求更高,市民绝不能随意签约。以下就是签订商铺买卖合同时要注意的常见问题: 一要注意公用分摊面积。一般来说,商铺的公摊面积占建筑面积的30—40%,有的甚至超过50%。对此,开发商当然自有说法,但对购买者来说,商铺的单价高于住宅物业,即使允许范围内的误差,也可能会带来几万元的价格变动,打乱购房者的预算。要避免此情况的出现,建议购房者选择按使用面积计价的方式,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公摊面积的大小与产权归属,确定公用部位的规划设计。只有事先约定严密详尽,才能在前述情况出现时顺利维权。二要注意返租承诺。返租是商铺发展商采用较多的促销手段,是指购房者支付房款后,若干年之内将物业交给发展商经营出租,业主即可获得固定的返租回报。从表面上看,返租带给购房者的是稳赚不赔的收益,但事实并非如此。以下这个案例或许能给购买者带来一些警示。林先生购买了某在建大型商场的一个铺位,与发展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与返租协议书。双方约定:林先生同意将物业租给发展商;发展商在三年内支付总房款22%的返租回报。然而一年后,发展商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