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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rsqcpza 2019/2/24 文件大小:2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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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资源整合报告尧都区卫生局关于尧都区医疗资源整合初步意见的报告区政府: 为实现市区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可持续发展,确保广大群众看病就医的可及性,拟对我区(城区)医疗资源进行整合,现将尧都区医疗资源整合初步意见报告如下: 一、机构整合 1、整合医疗资源,打造一所一流区级综合医院。新建尧都区第二人民医院建成后,将区第一人民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区骨科医院、区口腔医院四所医疗机构合并,整合为尧都区人民医院,将其建成一所设置480张床位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或设置500张床位的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形成集医疗、科研、教学、培训、实****指导为一体的一流区级综合医院。 2、巩固特色优势,强化区中医院能力建设。设置一所中医院,在区中医皮肤病医院的基础上,按照二级中医院达标建设标准,扩容增编达到二级中医院建设标准要求,同时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中医皮肤病的特色优势,建成一所设置床位200张的二级甲等中医院,使其形成集中医医疗、科研、教学、培训、实****为一体的中医医疗机构,形成覆盖全区的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基地,指导基层医疗机构更好的开展中医药服务工作。 3、提升专科水平,打造晋南眼科名院。保留一所专科医院,进一步提升区眼科医院的专业技术水平,引进技术人才,扩大业务用房面积,增加床位编制,进一步完善科室设置、设施,建设一所设置床位250张的二级专科医院,努力将区眼科医院打造成省内知名、晋南出名的一流眼科医院,形成尧都区医疗品牌。 4、夯实妇幼保健基础,建设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将区妇幼保健院建成符合二级甲等标准的妇幼保健院,扩大业务用房面积、增加床位编制、增加专业技术人员、增加医疗设备,建成集妇科、产科、儿科医疗、妇幼保健管理、业务指导、公共卫生服务等为一体的妇幼保健机构。使其形成拥有100张床位,以妇科、产科、儿科为特色优势的妇女、儿童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5、加大卫生监督力度,建设卫生监督综合服务大楼。区卫生监督所是全区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是卫生管理6部法律、30余部法规、100多个部门规章的执行机构,对全区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医疗监督、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进行执法监督管理。目前,卫生监督所借用疾控中心房屋办公,为解决人员多、任务重、条件差的问题,为更好地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建设卫生监督综合服务大楼迫在眉睫,建设独立的卫生监督综合大楼更加有利于我区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有序开展。 6、提升疾病控制与监测能力,加强疾控中心监测设备、设施建设。区疾控中心担负着全区疾病预防、计划免疫等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的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开展病原微生物的常规检查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等工作。为进一步提升区疾控中心的疾病控制与监测能力,需加大对疾控中心的人力、财力支持,增加人员编制、增加监测设备、设施等,使疾控中心的疾病控制与监测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 7、搞好社区卫生服务,建设和完善6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是城市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强化城市卫生体制改革、有效解决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搞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对于维护居民健康,促进社区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广大居民可以在社区享受到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目前由区直医院承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个,分别是区一院承担的西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二院承担的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骨科医院承担的辛寺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妇幼院承担的解放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卫生局东关卫生所承担的乡贤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拟设置的汾河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以上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原单位分离,建成独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人员整合区第一人民医院现有在编人员253人,区第二人民医院现有在编人员249人,区骨科医院现有在编人员107人,区口腔医院现有在编人员16人,共计625人。另将区一院承担的西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1人,区二院承担的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1人,区骨科医院承担的辛寺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8人、区妇幼站承担的解放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3人、乡贤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需编制36人、滨河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需编制24人,共计183人分离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后,以上四所医院剩余在编人员442人全部整合至新建尧都区第二人民医院。三、房屋整合 1、区一院搬迁后,其原址除保留西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将区眼科医院整体搬迁至区一院原址; 2、区眼科医院原址除保留南街办事处洪楼社区卫生服务站外,将区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至区眼科医院原址; 3、区二院搬迁后,其原址除保留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将区中医院(中医皮肤病医院)整体搬迁至区二院原址; 4、区妇幼保健院搬迁后,其原址设置为解放路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区骨科医院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