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雅戈尔采购合同服装采购协议甲方:湖北万家福公司乙方:宁波雅戈尔服饰有限公司宜昌专卖店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工服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购买服装内容、所有款式、数量以甲方提供的型号、人数为准;二、质量要求质量以甲方定样时的要求为标准,乙方保证按样衣款式面料质量进行交付。三、协议金额协议总价为人民币XX35元。四、付款方式乙方交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全额货款。甲方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款。五、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时间:XX年5月10日前交货地点:武汉解放大道119号六、异议如果甲方对乙提交的服装在数量、款式等方面有异议,应在收到服装时提出;如果在质量方面有异议,应在收到服装之日起十天内提出。乙方在甲方提出异议后三天必须做答复,并提出解决方案。七、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付款,应当根据本协议总金额,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乙方逾期交货,应当根据本协议总金额,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比例支付滞纳金。八、其它: 若甲方因员工调整,需补充订购时,价格维持原价。甲方的报价邀请函、乙方的报价书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本合同为准。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甲方:乙方:开户行:帐号: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雅戈尔品牌服装与泰富百货服装买卖合同甲方:雅戈尔服饰有限公司乙方:泰富百货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友好的协商如下协议: 第一条: 1)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2)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3)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作价依据。 4)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第二条: 1)质量问题:乙方收货后,如发现质量问题,以传真格式三天内通知公司业务部,如当时不通知则视为正品,如有损坏公司概不负责。并在10天内返回,甲方应予无条件换货。 2)串号问题:乙方收货后在三天内提出异议,逾期甲方有权不受理。 3)退换:乙方可以在合同约定的退换率内调货。期限一个月返回的货品必须完好无损无污渍,不影响货品的再销售否则甲方有权不受理。第三条:违约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中的每一条款,如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必须赔付另一方保证金的全额作为违约款。 2)除合同中有关合同终止条款外,任何一方若无正当理由而任意终止合同时,则违约方得向另一方支付保证金款的全额违约金。第四条:合同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乙方如有下述条件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于经营期中,有损甲方名誉,信用与经济等行为者。 2)合同期届满或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希望中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第五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