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详细规划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现将《临海市河头镇龙门珠水厂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请广大市民建言献策,多提宝贵建议。公示时间:2013年10月17日-2013年11月16日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85382052前言为加快临海市河头镇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临海市各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的进程,进一步落实、完善和深化《临海市域总体规划(2007-2020)》,《临海市河头镇总体规划》,科学合理的进行主城区工业用地的规划管理和建设,实现经济、社会、环境三效益统一的建设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临海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等各相关规划规定及其它相关法规条例,特编制本规划。规划范围本次规划区位于河头镇镇区,选址地块位于河头镇镇区西侧,处于始丰溪与河头溪的交汇处。地块紧靠始丰溪整治区块,对外交通基本依靠田间道路。规划总用地面积为5071平方米。(详见区位图)规划目标及规划定位《临海市河头镇总体规划》中,规划供水用地位于缸窑村与始丰溪的夹角处。本次规划地块位于总体规划中供水用地的右下方,距离约为170米。规划用地与选址地块处于相同地块内,选址地块与规划用地基本符合。本次规划地块将作为供水用地,有力地促进河头镇的开发建设,为城市化进程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现状分析规划地块紧靠始丰溪,地块整体较为平整,地块西侧为始丰溪,南侧紧靠河头溪,东、北两侧是河头镇区的园地。~,为了满足防洪要求,(根据台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提供图纸,~)。五、土地利用规划本次规划地块性质为供水用地(U11),拟建设供水厂一座。六、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在本次规划地块上方约100米处、下方约50米处各拟建设大桥一座,地块北侧新建道路一直延伸到与大青线相交,贯穿整个河头镇区。规划地块紧靠新建大桥以及镇区交通主道路人民路,对外交通便捷,而且拟建水厂处于镇区中心边缘,又不会对镇区交通产生阻碍。七、土地开发强度和建筑高度及建筑风貌控制(一)开发强度控制土地开发强度涉及到建设容量和环境容量、交通负荷能力和功能需要等多方面的因素。通过土地开发强度的合理控制,不但可以保证良好的城市空间环境,还可以对投资引导、土地使用效率的提高以及形成合理的城市结构起到积极的作用。土地开发强度的控制主要通过容积率和建筑密度两项指标来控制。,建筑密度为28%。(二)整体建筑高度及建筑风貌控制规划在综合考虑土地区位、城市环境、功能需要、建筑风貌、空间景观等因素,对本区块进行整体建筑高度及建筑风貌控制。本规划区块建筑不高于15米。本规划地块建议用清新明快的色彩来表现建筑的外貌,其间以突出的颜色来加以勾勒,突出立面轮廓,使建筑更像是一个个精制的小品,布置在自然之中,使整个建筑群融于自然的空间之中。附录:地块控制指标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容量(㎡)建筑限高(m)≤建筑密度(%)≤绿地率(%)≥、分析及计划报告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