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社会保险法》培训材料之一岱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陈展诺立法背景、制定过程、立法原则及主要内容第一章总则第十二章附则立法背景《社会保险法》1993年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开始组织起草,2010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历时近17年。高度重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社会保障作为改善民生的重点内容。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建设,为立法提供了实践基础。社会保险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通过立法加以规范。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正在深化,社会保险体系尚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之中。制定过程和立法原则起草和审议过程1、1993年开始起草,1995年报国务院2、1998年再次起草,2001年报国务院3、2005年第三次起草,2006年报国务院,2007年11月通过,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4、法工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修改,2008年12月第二次审议5、2008年12月28日—2009年2月15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6、法工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第二次修改,2009年12月第三次审议7、法工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第三次修改,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国家主席胡***签署第3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立法原则1、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精神2、以人为本,着眼于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3、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适应4、确立框架、循环推进制定过程和立法原则主要内容共12章98条1、第一章总则9条2、第二章至第六章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分别成章3、第七章社会保险征缴共7条4、第八章社会保险基金共8条5、第九章社会保险经办共4条6、第十章社会保险监督共8条7、第十一章法律责任共11条8、第十二章附则共4条主要内容确立了社会保险体系的基本框架明确了各项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规定了社会保险制度的主要筹资渠道,加强了社会保险费征缴的强制性规范了各项社会保险的待遇项目和享受条件规定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明确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设立及其职责确立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确立了社会保险监督制度规定了违反《社会保险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内容确立了社会保险体系的基本框架1、本法仅规定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防灾减灾、保障性住房等2、确立了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完整框架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内容明确了各项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都纳入了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具体是:1、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了城乡全体居民2、工伤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覆盖了所有用人单位就业的职工,包括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3、生育保险制度覆盖了所有职工及职工未就业配偶4、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5、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也应当参照本法规定参保主要内容规定了社会保险制度的主要筹资渠道,加强了社会保险费征缴的强制性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由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2、居民社会保险基金受社会保险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构成3、明确了政府在社会保险筹资中的责任4、建立了社会保险费的强制征缴制度主要内容规范了各项社会保险的待遇项目和享受条件1、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基本医疗保险待遇3、工伤保险待遇4、失业保险待遇5、生育保险待遇6、残疾和遗属待遇规定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1、规范了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原则2、明确了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