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市统计局局长顾晓奋在市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汇报(2006年4月7日杭州)各位领导、同志们:去年,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相继发出了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的通知,决定在2006年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根据今天会议的安排,我就第二次农业普查的基本情况,我市前期准备工作情况和下一阶段的工作作简要汇报,提请领导小组审议。一、本次农业普查的基本情况(一)本次农业普查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本次农业普查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依靠法制、依靠科学、依靠群众,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基本情况,确保普查结果真实可靠,为指导国民经济的全局发展,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决策依据。1、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规划服务。准确、全面的信息是正确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基础。“三农”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本次农业普查将着眼于全面摸清农业家底,深刻认识“三农”现状,准确把握农业农村发展基本规律和主要特点,为正确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供科学、翔实、全面的基础性数据。2、为党和政府指导“三农”工作服务。统计调查是党和政府了解掌握情况的耳目、分析判断形势的助手、进行科学决策的参谋。本次农业普查,将适应新时期“三农”工作的需要,既反映微观生产经营活动,也反映农业农村经济整体发展态势;既反映农民生产生活实际,也反映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状况,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3、为农业生产者和社会公众服务。这是新时期统计工作的重要职责,也是这次农业普查的重要任务。通过本次农业普查,将为农户和企业提供准确信息,帮助他们把握农业、农村发展变化趋势;为社会公众提供“三农”真实情况,引导各方面力量更加关爱农民和支持农业农村发展。4、为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服务。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完善统计调查制度和方法,是当前统计工作面临的重要任务。通过本次农业普查,将进一步完善农村统计调查体系,规范农村统计调查工作,构建新的农村统计调查平台,健全以普查为基础、以抽样调查为主体和以其他方法为补充的统计调查制度。5、为扩大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服务。从国际上看,农业普查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基本统计调查制度的主要方式。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进行农业普查。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这次农业普查将采用国际通行的标准、方法和指标,以便进行国际比较。因此搞好这次农业普查,不仅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同时对我国农业发展和世界农业发展都至关重要。(二)本次农业普查的对象、主要内容和方式1、本次农业普查的对象:杭州市境内的所有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与服务的单位,以及行政村、乡镇(包括部分存在“三农”的街道、社区、居委会)。普查时点是2006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是2006年度。2、农业普查的主要内容:本次普查是在“三农”问题受到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背景下开展的,因此普查内容围绕“三农”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来考虑,主要有6个方面:一是从事农业活动的单位和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二是乡(镇)、村委会及社区环境情况;三是农业土地利用情况;四是农业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五是农村劳动力就业及流动情况;六是农民生活质量情况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为完成上述内容的调查,目前国家农普办初步设计了6类九张普查表,分别是:《住户类普查表》(3张)、《非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普查表》(2张)、《农林牧渔服务业经营单位普查表》(1张)、《行政村普查表》(1张)、《乡镇普查表》(1张)和《农业用地普查表》(1张)。与1996年第一次农业普查的内容相比,有关农户家庭、行政村和乡镇的信息大致一致。考虑到近10年农村社会经济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这次农业普查增加了农村居民迁移和劳动力流动、农村居民生活质量、重点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状况、农业服务业、农村投资等调查,同时取消了对乡镇企业的调查。3、农业普查的方式:本次农业普查采取“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方式;以行政村(社区、居委会)为普查区,以村民小组为普查小区,分别配置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和陪调员[原则上每个普查区配备1名普查指导员,每个普查小区(30-50户农户)配备1名普查员和1名陪调员],由普查员入户访问普查对象,当场登记普查表项目。在农业用地普查方面,各级统计部门将与国土资源部门密切配合,统一标准、分工合作,共同核查、共同发布耕地等农业用地数据。(三)本次农业普查的总体安排第二次农业普查分为普查准备、现场调查、数据处理及发布、工作总结与资料开发等四个阶段,计划于2008年底结束,历时3年左右。第一阶段:普查准备阶段(2005年10月-2006年12月10日)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是:下发通知、组建普查机构、落实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