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教学科研
工作量计算方法(试行)
根据应用科学学院现有教学科研工作量计算方法,结合应用科学学院的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法并予试行。
(一)各类人员额定工作量
、中级职称的专职教师(包括实验室教师,以下同)额定教学计算工作量为300学时/学年;任教已满一年的初级职称专职教师额定教学计算工作量为200学时/学年。各专职教师的科研工作量要求为:入校已满一年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助教和中级职称教师5学时/学年,副高职称10学时/学年,正高职称15学时/学年。
、系机关从事管理工作而领取职称岗位工资的兼职教师(以下简称兼职教师)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中、高级职称为100学时/学年,初级职称为50学时/学年。
、系机关从事管理工作而领取管理岗位工资的兼职教师,其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不做要求。
、系机关从事管理工作的兼职教师,其科研工作量要求等同于专职教师的要求。
:专职教师第一年原则上应完成150学时/学年;在院、系机关从事管理工作而领取职称岗位工资的兼职教师第一年原则上应完成75学时/学年。院、系机关的兼职教师应认真履行第一岗位工作职责,服从学院的工作安排。
、兼职教师所完成的科研工作量可按1:1冲抵教学工作量,但最多冲抵数不得大于其额定教学工作量的50%。专、兼职教师的超教学工作量不能冲抵科研工作量。
(含主持工作的副主任)每年减免80学时的教学工作量;副主任每年减免50学时的教学工作量。
(二)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1)讲课:折算学时=计划学时
(2)辅导:折算学时=计划学时
说明:
①合班数的计算基数为35人,即合班数=学生人数/35,商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合班数﹥4时,合班数取4;合班数﹤1时,课程折算学时为计划学时;合班数﹥1而﹤2时,讲课折算学时为计划学时,另按以上公式计算辅导折算学时。
②辅导工作量含助课、定时定点的课外答疑、全批全改作业等教学工作。
③根据教学计划安排,艺术类专业课程的设计类教学可比照实验课的计算方法计算教学工作量。
④的设定
1)公共体育、体育类专业的竞技类、艺术类专业的技法类等无课外作业,未进行课外辅导答疑的课程,一律不计算辅导工作量。
2) 思政、人文素质类课程和仅布置课外作业而未进行定点、定时课外辅导答疑的课程,。
⑤其余各类课程的任课教师必须按教学要求进行课外辅导答疑,必须按教学要求布置课外作业,值取为1。但任课教师未按规定进行课外辅导,或未按要求布置和批改课外作业,其辅导工作量不予认可。
⑥的设定
值通过教学质量评估结果来确定,评估分数取督导组、同行、学生的课程评价数据的加权平均值。其与的对应关系如下表。
评估分数
≥90
80~89
70~79
60~69
<60
实验课工作量
折算学时=计划学时
说明:
值按下表选取
实验指导批次
1
2
3
4
≥5
值
在取定实验批次时,应以实验实际开出的批次数为准,以参加实验学生的实际人数和现有的实验设备台套数为参考依据。在核算工作量时,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