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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征税.doc

上传人:雾里看花 2019/3/5 文件大小:2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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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征税.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前言当今社会互联网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普及,而电子商务这种无纸化、虚拟化、无限制的网络交易手段也在21世纪的信息革命中迅速发展。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在促进经济发展,拓展税源的同时,其本身具有的交易双方的隐蔽性、交易地点的不确定性以及交易对象的复杂性等特征,也为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带来许多难题。因此,积极探索电子商务的涉税问题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而苏宁总裁张近东在两会上的电商征税提案,以及近期美国国会参议院通过的《2013市场公平法案》更是将我国电商是否应该被征税的问题,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我国电子商务涉及的税收问题有哪些?电子商务税究竟征不征?该如何征?我们可以从国外电商征税中获取哪些借鉴?本文将对以上问题一一进行探讨。电子商务(merce)是指参与方之间以电子方式而不是以物理交换或直接物理接触方式完成各种形式的商业交易。在电子商务运营模式下,买卖双方通过使用互联网等电子工具实现网上购物、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近年来,虽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电商行业增长放缓,但大致来说,电商的外延在不断的扩散,中国电商市场仍在继续发展壮大,而由此引发的税收问题也渐渐凸显。无纸化、虚拟化、无限制和可控性差的电子商务极大的挑战了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制度。而且,由于电子商务在经济贡献上的突出作用,其相关的涉税问题在我国以及世界范围内都引起广泛的关注,因此探讨电子商务征税问题十分必要。一、对电商征税的必要性首先,电商征税可以促进电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电子商务行业已经进入发展的全盛时代。从艾瑞咨询的最新统计数据来看,。其中,又以C2C运营模式的淘宝网的交易额最占优势。但值得注意的是,一方面我国的电商市场并没有贡献相应的税收来与其创造的巨大交易额相匹配。由于中国的电子商务发展较晚,相应的征税制度尚未建立,类似于淘宝网店等电子商务模式尚未纳入现行税制体系,税收流失十分严重;另一方面,由于电商行业缺乏必要的监管,进入门槛低,尤其是C2C电商市场上充斥着各种粗制滥造的产品和服务,成千上万的水货、假货正在瓦解着买方市场的信任,挑战着电商市场的道德底线,从我国电子商务协会的调查可以看出,%%。因此,有必要制定具体的电商征税政策,改进现有的税收制度,在增加国家税收的同时,促进中国的电子商务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其次,电商征税是税收公平的体现。为实现网店和实体店的公平竞争,我国必须对电子商务征税。税收公平强调依据纳税人的税负能力和经济水平分配其应承担的税负,可见税负能力相同的人应当承担一样的税负。但是,由于我国信息技术发展相对落后,再加上电子商务交易过程的无纸化、交易信息的电子化和交易主体的虚拟性,使得电商征税存在较大的难度,因此相关机构并没有对与实体店税负能力相同的网店征税。但是,这种不征税的“潜规则”完全违背了税收公平原则。与传统交易模式下的实体店相比,电子商务经营不仅可以节省店面租金,还可以节约税款。这种避税获利的优势必然会吸引实体店家向电商市场转移,以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如果放任此种行为,势必会造成传统交易市场的萎缩,使传统交易市场内的就业等因素遭受冲击。因此,考虑到税法的公平原则,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主体之间应当根据承受能力,公平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