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五章资金汇划与清算核算
第一节商业银行系统内资金汇划清算的核算
资金汇划与清算的组织体系
电子资金汇划与清算体系由汇划业务经办行、清算行、省区分行和总行清算中心组成,各行间通过计算机网络连结。
经办行是办理结算和资金汇划业务的行处。汇划业务的发生行是发报经办行,汇划业务的接收行是收报经办行。
清算行是在总行清算中心开立备付金存款账户的行,各直辖市分行和二级分行(包括省分行营业部)均为清算行,清算行负责办理辖属行处汇划款项的清算。省分行也在总行清算中心开立备付金账户,但不用于汇划款项的清算,只用于办理系统内资金调拨和内部资金利息的汇划。
总行清算中心主要是办理系统内各经办行之间的资金汇划、各清算行之间的资金清算及资金拆借、账户对账等账务的核算与管理。
资金汇划清算的基本程序
各发报经办行根据发生的结算资金汇划业务录入数据,全部及时发送至发报清算行;
发报清算行将辖属各发报经办行的资金汇划信息传输给总行清算中心;
总行清算中心对发报清算行传输来的汇划数据即时传输给收报清算行;
收报清算行当天或次日将汇划住处传输给收报经办行,从而实现资金汇划业务。
其中,清算行处于信息中转的地位,既要向总行清算中心传输发报经办行的汇划信息,又要向收报经办行传输总行清算中心发来的汇划业务信息,资金汇划的出口、入口均反映在清算行,使其可以控制辖属经办行的资金汇划与清算。
总行
发报清算行收报清算行
发报经办行收报经办行
甲单位乙单位
二、资金汇划清算业务的会计科目
1、“系统内上存款项”科目,为资产类账户。用于核算下级行存放上级行的资金,凡是各清算行和省区分行在总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以及二级分行在省区分行开立的调拨资金户均使用该科目核算。
各清算行包括直辖市分行、总行直属分行和二级分行均应在“系统内上存款项”科目下设置“上存总行备付金”账户,用于核算资金调拨和清算辖属行处的汇划款项;二级分行还需要设置“上存省区分行调拨资金”账户,用于核算在辖内集中调拨资金。
2.“系统内款项存放”科目,该科目是各上级行用以核算下级行备付金存款和调拨资金的科目,属于负债类。总行清算中心核算反映各清算行和省区分行在总行的备付金存款增减变动情况,总行在“系统内款项存放”科目下按清算行和省区分行设“备付金存款户”;省区分行以该科目核算反映二级分行的调拨资金存款的增减变动,在该科目下按二级分行设置“调拨资金存款户”。
3.“辖内往来”科目,该科目用以核算反映各发、收报经办行与清算行之间的资金汇划往来与清算情况,属于资产负债共同类科目。
三、资金汇划往来与清算的核算
(一)发报经办行的处理
发报经办行是资金汇划业务的发生行,业务发生后,要经过录入、复核和授权三个环节的处理。汇划业务的发出分为实时处理和批量处理,实时处理主要是对紧急款项的划拨和查询查复事项要即时处理,其他业务作批量处理。
经办人员根据客户填写的汇划凭证用计算机“转账发报录入系统”录入汇划凭证内容,业务数据经过录入、复核、授权无误后,产生有效汇划数据,由系统按规定时间发送至清算行。贷报业务的会计分录为:
借:××科目
贷:辖内往来
借报业务会计分录相反。
(二)发报清算行的核算
发报清算行收到辖属各经办行传输来的汇划业务后,对于金额在1亿元以上(含)特大额汇款应由会计主管授权后进行处理,然后传输汇划业务信息并处理账务。
跨清算行的汇划业务由系统自动更新备付金后,将汇划数据传输到收报清算行。如贷报业务会计分录为:
借:辖内往来
贷:系统内上存款项——上存总行备付金户
借报业务会计分录相反。
同一清算行经办行之间的汇划业务,系统不更新备付金,自动进行划转,如贷报业务会计分录为:
借:辖内往来
贷:其他应付款——待处理汇划款项户
借:其他应付款——待处理汇划款项户
贷:辖内往来
借报业务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待处理汇划款项户
贷:辖内往来
借:辖内往来
贷:其他应收款——待处理汇划款项户
(三)发报省区分行的处理
发报省区分行在资金汇划系统处于信息转发的地位,其主要任务是:收到发报清算行传输来的全国汇划业务实时上传总行清算中心;收到发报清算行传输来的省区分行辖内的汇划业务后,实时转发给各收报清算行;日终将日间登记的省内汇划数据按清算行汇总后上送总行。省行汇划发报业务全部由系统自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