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重庆市江津区事业单位级科员工资标准事业单位科员工资标准教师薪级工资标准篇一:重庆市江津区事业单位级科员工资标准楼--教师薪级工资标准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个薪级,对工人设置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对不同岗位规定不同的起点薪级。中小学工作人员按照本人套改年限、任职年限和所聘岗位,结合工作表现,套改相应的薪级工资。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年以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分配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教师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学历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学历工资)%工资+绩效工资+教龄津贴+艰苦学校补贴。年教师工资套改表()年教师工资套改表()中师学历工资(教师)薪级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标准薪工资标准薪工资标准薪级级级工资标准年教师工资套改表()专科学历工资(教师)薪级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标准薪工资标准薪工资标准薪级级级工资标准年教师工资套改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篇二:重庆市江津区事业单位级科员工资标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渝人社发〔〕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企业主管部门,各控股(集团)公司:经重庆市第三届人民政府第次常务会决定,从年月日起,我市各区县(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一、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等个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元/月,。二、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万盛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双桥区、綦江县、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县、荣昌县、璧山县等个区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元/月,。三、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自治县、秀山自治县、酉阳自治县、彭水自治县等个县(自治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元/月,。四、北部新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元/月,。调整后,重庆市辖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均适用。年月日起执行的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从年月日起停止执行。重庆市江津区年第三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篇三:重庆市江津区事业单位级科员工资标准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