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及市场主体“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问题解答问题1:什么是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是指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自2016年10月1日起,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申请人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的登记制度。“两证整合”后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功能。问题2:“两证整合”的适用范围?“两证整合”适用于本市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包括港澳居民、台湾居民、台湾农民设立的个体工商户。问题3:什么是市场主体“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在“三证合一”“两证整合“的基础上,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自2016年10月1日起,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问题4:“五证合一”的适用范围?“五证合一”适用于本市登记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问题5:什么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该代码设计为18位,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主体。主体注销后,该代码将被留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问题6:“两证整合”“五证合一”改革的意义是什么?实现“两证整合”“五证合一”是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对于营造有利创业创新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创业创新和经济发展,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提升政府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问题7:2016年10月1日前设立的各类市场主体如何办理“两证整合”“五证合一”?2016年10月1日前设立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直接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也可以在变更登记同时换领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问题8: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市场主体是否还要重新办理“五证合一”?已办理“三证合一”并领取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不需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问题9:办理“两证整合”“五证合一”是否需要缴回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个体工商户办理“两证整合”时,无需缴回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其他市场主体办理“五证合一”时,需要缴回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无需缴回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问题10:本次换照收费吗?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收取任何费用。问题11:“两证整合”“五证合一”后,未换发的证照可以使用到什么时候?暂未办理“两证整合”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除个体工商户外,暂未办理“五证合一”的其他市场主体,其证照在2017年12月31日前继续有效,有关证照到期的可以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申请领取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问题12:换发营业执照后,注册号变成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有相关证明文件?市场主体换领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后,可以要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启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