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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护理院章程.docx

上传人:小点 2019/3/12 文件大小:2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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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护理院章程.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养老护理院章程(编著:李远烈):浦北县越州养老护理院。第二条机构性质:本院是经民政部门注册的民间公益事业非企业机构,广泛吸纳社会各界致力于老人“管家式”的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方面的服务的老年朋友参加的群众性社会团体组织。第三条服务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发扬社会道德风尚,一切为方便老人,一切为服务老人。以服务老人为中心,优质服务为核心,替子女尽孝心,为社会献爱心。用科学的知识和技能维护老年人的基本权益,帮助老年人适应社会,促进老年人自身发展。第四条本院接受浦北县民政局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在工作和业务上的指导,并接受监督管理。第五条设置地址:广西浦北县城解放路157号。第二章业务范围(一)在政府民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医养结合的老年人服务事业,为老人提供托管、养老、和护理服务。(二)按照《工商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举办经济实体,从事养老、护理方面的微利经营活。(三)按照本章程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对外进行慈善、联谊交流活动。(四)开展定量有偿接纳本县域内及县外的全护、半护、自护的家庭无法人照顾的老年人。五、有偿为老年人提供托管场所医疗、护理、生活及膳食、教育服务。第三章职责与义务第七条凡入住本院的老年人一律称为本院养老成员(以下简称为养员),并按自理能力分为自理养员、介助养员、介护养员三类。第八条凡入住本院的养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承认并拥护本院章程;二、有入住本院的意愿;三、遵守本院宗旨和规章制度,并参与本院活动。第九条养员入院程序:一、家属到住院处向社工部接待人员询问养员养老的相关事宜,由接待员作出相应解释。二、接待人员与护理院院长联系养员床位,并将养员自然情况与其沟通,通知医务部部长到医务部会同值班医生对养员进行体检。三、接待员将家属及养员带到医务部,由值班人员对养员进行体检,以确定护理等级,是否接受该养员。四、部门会诊同意后,自费养员由申请人持近期体检单(肝功化验单、心电图、***单)以及本人身份证件等,到住院处填写《入院申请表》,经主管院长审批后,申请人、家属与本院三方签订入院协议书,到财务科交付相关费用,并办理入住相关手续。五、各项手续齐备后,养员在值班医生、接待员的陪同下,由护理部安排到指定房间,值班医生向值班护理员交待护理要点,接待员向护理员介绍养员的具体情况。第十条养老护理院权利:一、养老护理院必须提供与资质等级相应的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服务设施配套、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医疗护理人员和服务人员。二、养老院必须按照入住养员的身体状况(自理、介助、介护)提供相应的生活料理。三、基于保护入住养员生命权和健康权的需要,养老院对偶患疾病或常年卧床的养员及时诊治护理,严格执行康复计划。四、养老院必须满足养员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经常组织养员进行必要的情感交流和社会交往,开展文体活动,对养员进行保健知识教育。五、有权对养老院提出批评和建议。六、养员退院自由。第十一条养员义务:一、遵守本院章程,执行入院协议和本院的规章制度,接受管理。入住前养员亲属要如实向本院反映养员的情况,如脾气本性,既往病史、家庭情况等,入住后要自觉遵守本院的章程和规章制度,接受管理,爱护公物,外出要请假。二、遵医嘱:养员必须按要求接受医疗护理及康复训练,还应在患病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三、及时交纳费用。对偶发性费用如治疗、抢救费用等应随时结清。四、养员外出时应向门卫进行登记或有家属陪同。五、养员家属及单位应经常与养员沟通,保持联络,满足养员的精神需求。六、养员之间要团结互助,不允许制造纷争和分裂。第十二条养员在履行退院自由的权力时,应提前二周声明,并书面通知本院,交回有关证件。第四章服务协议第十三条为满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实际需要,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学”,人人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老人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体现社会对老年人的关心,经平等协商,本院与养员及亲属(或担保人)签订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签约各方:甲方:浦北县越州养老护理院乙方:入住老人(即养员)丙方:养员亲属及养员的担保人第十五条各方签约表明:一、甲方对乙方已进行体检,确信可以为乙方提供约定服务,并接受服务协议的约束。二、乙方对甲方提供服务的宗旨、内容、性质、工作流程及责任已充分了解,自愿接受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自主签约并接受服务协议的约束。三、丙方对甲、乙双方已有充分的了解,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四、三方均确认,协议内容已仔细了解,对各方均已了解并理解已方的权利和义务。五、情形变迁时,得订立补充协议,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可订立补充协议。第十六条质量方针: